5月20日,《海南经济报》报道《海口电动车啥时上笼头》后,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5月22日,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有关部门获悉,目前,《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已经列入海南省人民政府2009年的立法预研项目。在海南省尚未实施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登记管理制度之前,海南省公安厅将继续积极会同省质检、工商、环保等部门,研究和制定有关海南省电动自行车销售、道路行驶等方面管理规定,并争取尽快落实。
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有关部门获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后,省公安厅即起草了《海南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草案)》,并提请省政府法制办进行审核。为了防止出现执法依据上的真空问题,2004年4月29日,省公安厅向省政府上报了《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问题的请示》,请求省政府批准在地方规章颁布前先以省公安厅名义向下发文,内部先暂时掌握执行。
2007年底,海南省公安厅专门组织有关人员赴北京等地就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进行实地考察,学习借鉴外省经验。2008年2月4日,省公安厅根据我省实际和借鉴外省的管理经验,又向省政府上报了《关于对电动自行车依法进行登记的请示》,提出了对我省电动自行车依法实行登记管理的必要性。并认为,如对我省电动自行车依法实施登记管理,将有利于维护车辆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上报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依法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代拟稿)》和《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草案)。随后,对该《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2008年8月26日,海南省公安厅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了“商请审核《草案》函”,请求审核并提请省人民政府审议发布。而目前,《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已经列入海南省人民政府2009年的立法预研项目。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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