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政府规定:购买低能耗车将获得奖励

来源:华商报      2009/6/11   浏览5313次   

上世纪90年代中期,法国开始推广电动车和天然气汽车。1999年,政府要求所有市政部门的电动车及天然气汽车比例必须占市政部门拥有车辆总数的20%以上,以此带动整个社会选择环保车型。

近两年来,作为环保车型中的“佼佼者”,纯电动车和混合动力车在法国市场上具有独特的优势,这与政府推出的“新车置换金”密不可分。

法国政府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政府按所购买新车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多少,对车主给予相应的现金“奖罚”,以鼓励购买低排量环保车型。

依规定,凡购买二氧化碳排放量介于130克至100克的新车,车主可获得现金200至1000欧元不等的环保奖励。若购买超低能耗、低排放的新能源汽车如电动汽车,奖励金额则高达5000欧元。反之,如果二氧化碳排放量在160克以上,将按递增方式向车主征收环保税,税额从200至2600欧元不等。此外,法国政府还鼓励报废能耗大的旧车,并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

在这些补贴、征税等政策的指导下,众多汽车商和消费者都将目光投向了更为环保的小排量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去年,二氧化碳排量在每公里140克以下的汽车占了法国新车销售市场63%的份额。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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