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查获的非法“汽油助力电动车”,市民切记不要购买
远远望去,电动车的屁股上,竟镶了两条排气管;走近一听,此车还发出了“嘟嘟”的发动机声。
14日上午11时许,市民小郑骑着这辆“三不像”电动车,经过鲤城九一街文化宫路口时,被交警当场拦下。交警称,小郑的“怪车”属于机动车,因未悬挂车号牌上路,他将受到罚款200元扣6分的处罚,且按规定要扣车。
昨日,泉州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士称,小郑所骑的“三不像”电动车,是一种与现行交通法规打“擦边球”的非法新型车,市民切记不要购买,一旦在市区上路,就会遭到交警处罚。
“电驴”过街
“嘟嘟”声暴露身份
前日,因不服现场交警的处罚,小郑到鲤城交警大队申请行政复议。
小郑是德化人,在泉州市区开店。他说,这辆电动车是朋友花了2000多元,从南安丰州买来的。车行的人说,这种车不需要挂牌就可以上路。
法宣股王警官解释说,民警“以机动车定性”这部车,是因为它的外观虽像电动车,但实际是一种靠燃烧汽油助动的新型车:既不属于电动车,也不是摩托车,但具有这两种车的功能,当汽油燃烧完后,可以使用蓄电池助力行驶。
王警官说,小郑被交警拦下来的原因有两个:一是这部车有排气管却没有悬挂车号牌;二是车停下来等红绿灯时,发动机“嘟嘟”的响声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这种车跑起来比摩托车还快,非常危险。”王警官说。
听完王警官的解释,小郑觉得“有理”并认罚,保证以后不会再骑了。
排量接近摩托
严禁市区行驶
记者从鲤城交警大队了解到,近日,民警在市区先后查处10余辆这种“汽油助力电动车”。尽管这类车的排量仅为48毫升(摩托车的排量在50毫升以上),不能列入摩托车的行列。但是,由于使用燃烧汽油助动,它也不属于电动车。
“考虑到这种车有钻法律空子的嫌疑,再加上它的排量已经接近摩托车。因此,这种车是不允许上路的。一旦发现,都将视为摩托车来处罚。”鲤城交警大队有关人士说。
昨日,在鲤城交警大队停车场内,记者见到了几辆这样的“怪车”,车座下藏着一个“入油口”。
泉州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士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里没有关于这种车的明确规定。按照福建省交警总队的规定,重于40公斤、最高时速高于20公里/小时的电动车,都要按照机动车来管理。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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