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电动车出现争议厂商“先行赔付”

来源:扬子晚报      2009/6/29   浏览6167次   

购买电动车出现消费争议后,可以“先行赔付”。26日,江都市电动车消费维权投诉站成立。揭牌仪式上,该市消协、电动车行业协会向广大电动车及其配件生产厂商发出“先行赔付”的倡议,共有6个品牌电动车厂商响应,并在现场签订《先行赔付委托书》和《保证金承诺书》。厂商承诺,只要消费者购买电动车发生消费争议,即可先行赔付,快速解决消费者的赔偿问题,维护消费者权益。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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