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时速超过20公里 电动车不能上路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2006/8/15   浏览6061次   

昨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通告规定,设计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车不能上路行驶,驾驶时速超过15公里的,交管部门将依法处以50元的顶格处罚。

据交管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6月,全市涉及电动车违法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370起,造成19人死亡,占交通事故总立案率的7%,而且这些事故绝大程度上是因为电动车速度过快。市交管局表示,今后电动车上户前都必须要经过严格的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不发放牌照,同时为了方便市民上牌,各分局也将陆续设立电动车上牌分点;为了加强管理,交管部门还将动用测速枪、雷达测速仪等移动“电子眼”加强对电动车超速的查处力度。

记者 魏丽英


(责任编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