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863电动汽车组组长万钢:整车牵头同时开发零部件
我们国家在电动汽车重大科技专项的执行过程中,确立了“整车牵头,零部件同时开发”的原则,要求整车单位联合关键零部件企业制定严密、协调的并行式研发程序。
在专项第一轮中,专项组要求每一个整车企业组织三套不同技术路线的关键零部件配合。在第二轮和第三轮研发中,专项产业化目标更加明确,整车牵头的原则得到进一步加强,动力系统各部分之间、动力系统与车体和行驶系统之间,在研发、设计、功能、控制和匹配方面更加集成和协调。
2002年的时候,我们当时只有30千瓦的燃料电池发动机,驱动电机功率仅为50千瓦。但是2003年我们的最高车速达到105千米/小时;2004 年我们的燃料电池发动机输出达到35千瓦,驱动电机功率达到60千瓦,配以15安时锂离子电池,最高车速达到115千米/小时;2005年我们的燃料电池发动机输出达到40千瓦,驱动电机功率达到65千瓦,最高车速达到122千米/小时。
在这个过程中,燃料电池发展了,电机也发展了。我们协同开发,实现互补,以整车牵引达到整体发展的目标,这是我们的一个特点。
在整个发展过程中,零部件得到了同步发展。专项开始时,我国镍氢电池的功率密度为230W/kg,不到专项确定目标600W/kg的一半。随着整车和零部件关键技术的发展,大家得到了信心。目前,我国自主开发的镍氢电池的功率密度达到1000W/kg。我国锂离子电池的功率密度也从专项开始时的400W/kg达到1200W/k g,超过预定的800W/kg。驱动电机功率密度达到1350W/kg。
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少数几个掌握车用百千瓦级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制造和测试技术的国家之一,自主品牌的燃料电池在额定功率下发动机的氢燃料效率达到50%,重量比功率达到160W/kg。
实践证明,在重大科技专项的组织管理下,整车牵头、零部件同步并行的研发模式和以市场应用为目标,通过系统互动优化资源,为关键零部件提出明确和详细的阶段技术指标的方式,促进了零部件企业和整车企业之间的沟通和理解,促进了整车和零部件的共同进步。
记者观点 以关键零部件开发打破整车发展瓶颈
我国汽车工业在进行整车开发的时候,一定要注重关键零部件的价值。正如科技部863电动汽车组组长万钢所说,在下一阶段的发展当中,我国汽车产业可能会在关键零部件领域遭遇制约瓶颈。
以电动汽车开发为例,由于电动汽车本身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于是专项组在全国搞了八个示范区和示范城市,包括天津、武汉、涿州、北京、威海和杭州等。在专项结束时,我们已经拥有了自己的电动汽车,已经完成了纯电动汽车标准、混合动力汽车标准和各级各种零部件的行业规范标准,我们的产品进入市场的时候,同时形成了自己的标准,系 统工程必须是平行的。
在863电动汽车专项中,我国引入了竞争机制。在专项第一轮中,专项组要求每一个整车企业组织三套不同技术路线的关键零部件配合,对于每一个关键零部件,专项组也建议其参加三个不同整车的开发,这样形成一种双向的组合,形成一种竞争。
通过实行市场原则,在第一年项目执行以后,就形成了零部件企业的强势组合,以及和整车企业之间的整车资源的整合,任何一个整车企业都可以享受三方当中任何一个零部件企业的开发资源,实现资源共享。
通过注重关键零部件的开发,我国汽车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以奇瑞公司为例,奇瑞公司完成了发动机和变速箱等关键零部件的自主研发,同时,奇瑞一直在做汽车电子产品,如仪表、车身控制器、汽车音响和发动机控制系统。此外,奇瑞也在做自己的电喷系统、照明系统和蓝牙系统。正是掌握了多种关键零部件的开发,奇瑞公司的 整车开发才得以达到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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