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电动车市场混乱 缺乏三包统一标准难维权

来源:北方网      2009/8/10   浏览4757次   

虽然电动自行车在普通家庭已经很普及,但是因为缺乏专门的三包规定,一旦发生投诉,消费者往往处于被动一方,生产企业则有更多的解释权。

市民陈先生向本报反映,前不久在赛克电动车唐口专卖店购买了一辆赛克牌电动车花了2080元。一周后,陈先生便发现电动车电池没电了,心想多亏还有脚蹬板,这一蹬不要紧,电动车居然掉链子了。新车第一次蹬怎么会掉链子呢?链子装上一蹬又掉了,就这样陈先生只能无奈地把电动车推回家。

事后陈先生找到赛克电动车专卖店,专卖店人员说是由于电动车的链子松了,中轴松动,但是他们没有专用工具,就给电动车紧了一下链子,简单维修之后一蹬,车链子还掉;又说是轮盘的问题,没有配件只能去售后解决。最终陈先生再一次将笨重的电动车推回家。

新买的车没电了,有脚蹬板还不能蹬。陈先生仔细查看电动车后才发现原因,是中轴与车架子开焊断裂。一辆刚买了一周的电动车第一次用脚蹬中轴居然就开焊了,赛克电动车的质量不禁让陈先生产生了怀疑。

转天陈先生找到赛克电动车售后服务部。经过专业维修人员查看,判断是电动车自身开焊。售后人员说给更换车架子,陈先生不同意,认为这是电动车本身质量有问题,并且国家有规定商品出售后7天内出现质量问题可以退货。现在出了问题销售方推到售后,售后又不同意换车。希望有关部门能说句公道话。

赛克答应更换新车

接到消费者陈先生的投诉,记者联系了赛克电动车生产企业天津科林集团。该集团售后服务部王部长表示,他们根据本报提供的情况已经进行了调查核实,确实存在一些小问题,目前已经协调售后部门给消费者更换了一辆全新的电动车。王部长也表示,目前国家以及本市尚未出台针对电动车的三包规定,企业执行的三包规定也是参照其他省市的电动车三包规定进行制定,如果符合企业的换货条件那么就必须应该给消费者进行免费更换。

电动自行车投诉缺乏三包

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近几年因为缺乏电动车三包规定,电动自行车投诉量排名一直比较靠前,2008年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接到消费者关于电动自行车投诉达340件,位居全年商品类投诉第五名。由于电动车三包规定迟迟没有出台,市消协在调解电动车纠纷时找不到详细的理赔条款。电动自行车维权成为消费维权中的难题。

市消协投诉部的负责人介绍,电动自行车上的铅酸蓄电池容量随着使用肯定会逐渐减小,但在一年的保修期内,电池容量减小多少属于正常范围,这需要有明确的界定。因此,就需要一个电动车的三包政策来规范这些问题。中国自行车协会曾经制定了《电动自行车消费争议解决办法》(草案),并且向各地消费者协会、自行车协会征求意见。但是到现在一直没有出台。

电动车市场调查

近几年,电动自行车市场逐渐火热,但擅自提高车速、增加车重,让一些电动自行车俨然成了体积庞大的“摩托车”,成为非机动车道上的一个安全隐患。近日,本报记者根据读者提供的线索,对本市部分电动自行车市场进行了走访调查。

电动自行车悄悄“提速”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为20公里。但记者在本市一些电动自行车经销店内暗访发现,部分商家悄悄给电动自行车提速,并以此为卖点吸引顾客。

在福安大街的一家电动自行车经销店里,销售人员听说记者要买电动自行车,便以该车最高时速为40公里为卖点,进行宣传吸引消费者购买。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一般的电动自行车都要安装限速装置,不过,如果记者真买,他们可以帮助调整限速装置。最高时速可以比规定的高一倍,达到40公里。问其国家是否有限速规定时,销售人员直言称,国家规定最高时速为20公里,现在不少商家都这么做,如果他们不这样做,销量就要受到影响。

电动摩托专打“擦边球”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一些商家为了争得更多的顾客,将外形酷似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摩托”也作为电动车进行销售,当问其这些车是否是电动车时,销售人员都毫不犹豫地介绍说,这就是豪华型电动车。

记者在黑牛城道一家经销店内看到了几款很特殊的电动自行车,外形与普通的摩托车一模一样,以电瓶为动力。记者问销售人员,怎么摩托车也可以卖。销售人员立即解释,这就是电动车,不过是豪华型电动车。速度比一般电动自行车快很多,最高可以跑到80迈的速度。而记者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这款车由于速度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的规定,以及没有脚踏板装置所以应该叫“电动摩托”,不属于非机动车。但是这种打“擦边球”的做法,在电动车市场是已经公开的秘密。

维修零配件随意要价

另外,在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因为没有统一的三包标准,一些电动自行车经销商虽然承诺保修期为1年,但保修范围却不明确。电动自行车出现问题后,经销商常常会把责任推到消费者身上,认为是人为损坏,并不属产品质量问题,或者干脆就说零件损坏概不负责。即便售后负责任,维修零配件价格也偏高,甚至出现随意要价的情况。

电动车共有10大指标

据了解,根据1999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中,电动车主要有10项指标涉及使用安全和使用性能,包括最高车速、制动距离、整车重量、续行里程脚踏行驶能力、绝缘性能、蓄电池的标称电压及制动断电装置等《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要求,电动车整车重量不得超过40公斤,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而陈先生所购买的电动车的重量达50多公斤,超过了标准要求。

整车超重会带来什么后果呢?记者走访了质量监督局的相关人士,质量监督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电动车整车超重首先加大了电动车前叉车轴及其他承重部位的负荷,在快速行驶中很容易造成突然断裂,危及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其次,车辆过重还会影响电动车的制动功能,尤其在阴雨天气或地面潮湿的状态,很容易出现相撞侧滑危险。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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