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给人带来方便,但电动车违反交通规则是常有的事。据统计,2007年海南省海口市电动车交通事故死亡2人,2008年增至13人,而今年上半年就死亡10人。
5分钟76辆电动车闯红灯
在海口许多路段,电动车与机动车争道让人心惊。在一些非十字路口,且有红绿灯的斑马线上,电动车与行人抢道也是常态。
8月5日上午9时30分,海南日报记者在龙昆南市场门口的斑马线旁观察,半小时内,共有400多辆电动车经过,而其中100多辆是在红灯亮起的情况下直穿斑马线。许多行人过斑马线时,总是小心翼翼,随时提防闯红灯的电动车。过路的陈阿姨说,每次过这条斑马线都心惊胆颤,不但要在红灯之前赶着过马路,还得躲闪这些闯红灯的电动车。
龙昆南路与红城湖路交叉路口。从11时35分到11时40分短短5分钟内,闯红灯的电动车多达76辆。“行人好管,电动车和摩托车不好管,遇到不讲理的有时还要打你啊!”正在指挥交通的协管员指着从身边一闪而过的电动车无奈地说。
海口一些有非机动车道的路上,电动车为图方便,照样占用机动车道。
走访中记者发现,许多驾驶电动车的车主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设置基本不了解。“非机动车道?这个不知道,有路就骑,也没想过那么多。”在龙华商场前,正在锁电动车的陈女士对这个问题十分茫然。
8月5日下午4时许,记者在海德路看到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车,车上还载着10来个大泡沫箱子,高高的箱子完全遮住了男子的身影。另一男子骑电动车,除了后座载有一人外,车尾还载了一块长约7米、宽约3米的广告牌,车辆在路上晃荡行驶,过往车辆纷纷避让。
海口电动车平均每天3起事故
今年1月至6月,海口共发生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656起,平均每天发生3起以上。“电动车到了非管不可的时候了。”海口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负责人孙文利感叹道。
调查发现,海口电动自行车的数量正在急剧上升,截至今年6月底,已经超过18万辆。电动车激增同时却没有相关法律规范,一些驾驶者交通安全意识弱,闯红灯、逆行、与机动车抢道、乱穿马路等现象十分严重。
今年2月24日,苏某驾驶小车行驶在国兴大道,撞上了骑着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的蒙某。蒙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损坏。经事故认定,苏某和蒙某负事故同等责任。
5月19日,红城湖至广安大药堂路段。郑某骑电动车从南向北快速横穿马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货车相撞,郑某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事故认定,郑某违法横穿马路,承担主要责任。
海口警方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6月,全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656起,523人不同程度受伤,造成经济损失26万余元。
市民期盼给个说法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电动车之所以受到市民的欢迎,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城区公交系统仍然不完善,许多地方公交车覆盖不到;二是电动车便捷价廉,受到了上班族、送货员和学生的欢迎。
在一家企业上班的阿梅说,早晚出行坐公交至少4元,一年就算工作300天,也要1200元。而一辆1000元的电动车,一年即可收回成本。当然,中间还省去了等车时间和去车站路程。
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的林先生说,骑电动车上班很方便,平时他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偶而也上机动车道。“别以为我想上机动车道,我也怕被车撞的,但没有办法。例如在龙昆南路走着走着,就没有非机动车道了。像长堤路、白龙南路、南沙路、海秀路的一些非机动车道都被一些机动车给占用了,或者是被小摊贩占据着。”
电动车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焦点。2003年,电动车开始进入海口市场,它给人们带来了环保与便利,也给城市交通带来一些隐患。从2003年开始,海口警方多次发布禁止电动车进入市区的禁令,然而越来越多的电动车依然穿梭于大街小巷。为了规范对电动车的登记管理,早在2005年,省法制办就举行立法听证会,次年初,海南省初步拟定了《关于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问题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然而,3年的时间即将过去,这部法规如石沉大海。
“马上要禁摩了,公交系统又不完善,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法规来规范电动车上路行驶。”市民符先生说。
“一个城市的交通管理,不应是简单地提出管某一类车辆或是禁某一类车辆的通行,应是管那些不守交通规则的各类车辆的驾驶员及行人。”市民崔女士说。
8月1日,网友“滚烫血”在人民网海南视窗发帖说,少数电动车车主违法是事实,应当重罚故意违法者,而不能一味的查禁。同时认为决策者们应该自省:非机动车道建设合格吗?公交系统建设完善吗?销售环节怎样监管?由此他认为,减少事故最科学的办法是对电动车进行规范管理。
规范管理亟待有法可依
孙文利表示,随着市区电动车的日益增多,驾驶人的交通知识参差不齐,交通管理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迫切需要进行立法规范管理。
现在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无论是从造型还是从性能上看,都与国家电动自行车行业标准大相径庭,时速大多超过20公里,自重也不只40公斤。
孙文利说,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处理也是个难题。首先是很多电动车质量不过关,事故发生后,多数车辆都断成了两截,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在责任认定上不容易确认。其次,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者多数经济状况不是很好,理赔能力弱,且没有保险,出事后的赔付问题很难解决。最后,电动车的使用人身份难以确定,有些骑电动自行车者在发生事故后逃离现场,给事故的处理造成极大困难。
海口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告诉海南日报记者,目前全省还没有关于电动自行车方面的相关法规,在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监管的过程中,有时会遇到法律空白,这给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对未经登记或不予登记的电动车上路行驶的处罚只有20元,缺少力度,且此类违法行为多发生在上下班高峰期,交警根本管不过来。对超速行驶的电动车取证困难,无法予以有效处罚。
有关部门建议,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立法,使管理有法可依。例如电动车是否上牌,司机是否培训,违法上路如何处罚?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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