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10月起禁止无牌电动车上路

来源:星辰在线      2009/9/10   浏览9288次   

长沙市城区自5月1日实施《若干规定》以来,对规范电动车、电动自行车行驶做出了相关规定,10月1日后,电动车必须悬挂编号牌,电动自行车必须悬挂号牌才能上路。对此,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了电动车到街道办事处、电动自行车到车管分所上牌的相关工作。同时,电动车备案登记工作已于9月2日开始由街道办事处移至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五个分所,它们分别为芙蓉区移至中南分所、天心区移至城南分所、岳麓区、高新区移至城西分所、开福区移至城北分所、雨花区移至万家丽分所。移交以来,电动车备案登记工作平稳有序。

 

据统计,截止2009年9月8日全市共有236168台电动车进行了备案登记。其中芙蓉区39774台、天心区42089台、岳麓区42207台、开福区51582台、雨花区61811台。电动自行车截止9月8日已登记上牌1043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公布的电动自行车车型为72种,主要有立马、新日、健王、爱玛、王牌卧龙等。

 

对此,交警部门呼吁电动车主主动到身份证所在地的对应车管分所办理备案登记业务,电动车(必须是2009年5月1日以前购买的)备案登记所需的资料为:电动车来历凭证、电动车合格证、电动车主身份证明。电动车上牌流程不变,依次为本人到车管分所申请,然后提交以上证明(电动车来历凭证、电动车合格证、电动车主身份证明);由车管分所确认所有人申请后,确认车辆和车辆识别代号,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再登记车辆以及车辆所有人等相关信息台账,核发临时编号牌和行车证。

 

长沙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按照相关法规:10月1日开始,驾驶人驾驶未悬挂编号牌的电动车或者未悬挂牌照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以及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使用其他电动车编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五十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暂扣车辆至指定场所。

 

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上牌的具体地点及联系人

 

芙蓉区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中南分所(地址:长沙县星沙中南汽车世界G25栋;分所责任人李武,电话13874999248)

天心区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城南分所(地址:韶山南路中意一路54号;分所责任人周向阳,电话13807491188);

岳麓区和高开区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城西分所(地址:岳麓区枫林三路466号;分所责任人朱崴,电话13875862777);

开福区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城北分所(地址:芙蓉北路三汊矶大桥南侧;分所责任人李毅,电话13807496796);

雨花区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万家丽分所(地址:万家丽雨花区政府往南1500米,分所责任人唐剑林,电话1375511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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