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回收制办法

来源:消费日报      2006/8/29   浏览7985次   

近日,北京市正式对电动自行车“解禁”。同时相关部门发出通知,电动自行车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要负责回收废旧电池,回收率连续两年不达标的产品将被逐出北京市场。  

据中国自行车协会相关专家介绍,电动自行车所使用的铅酸蓄电池,其主要成分是铅和硫酸,通常一个蓄电池的使用期为1年左右。目前,处理铅酸蓄电池的技术已经成熟,但由于电动自行车的使用量大面广,如何把分散在各家各户的蓄电池都收集起来进行集中处置,是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对此,环保、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对电动自行车铅酸蓄电池产品进行登记,实施目录管理,凡是在目录中登记了的蓄电池产品才能在北京销售。  

从北京市工商局了解到,目前在北京区域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铅酸蓄电池都要到工商和环保部门进行登记,实行目录管理。只有整车性能符合国家标准,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具有良好脚踏功能,并且经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抽样检测合格的产品才能列入目录内。工商执法部门将对合法上市的电动自行车展开定期抽检,检测不符合标准的将被逐出市场,生产企业负责召回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并且,电动自行车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还要提供完善的废旧电池回收方案,销售点要提供废电池的更换及回收服务,收集的废电池交给具有废电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统一处理。  

据悉,环保部门将每年一次对企业的回收率进行考核,连续两年达不到标准的铅酸蓄电池产品,就不再列入目录,不能再在北京销售。北京市环保局固体废物和噪声管理处处长程霞对记者表示,市环保局每年将考核列入目录的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率。据程霞介绍,电动自行车一般使用铅酸蓄电池。废弃的蓄电池如果得不到安全处置,很容易对环境造成污染。电动自行车的解禁,在一定程度上会给环境安全带来风险。以往一些小商贩私自对废旧蓄电池进行回收,然后卖给周边没有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而这些企业并不能保证无害化处理,往往导致二次污染。  

业内人士表示,企业产品要进入可销售目录,生产企业必须承诺,其铅酸蓄电池的销售点负责提供废旧铅酸蓄电池的更换及回收。厂家必须和销售点达成协议,如果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达到使用期限时,市民能够在这些销售点进行更换购买,而销售点回收废蓄电池后,必须交给具有北京市废铅酸蓄电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统一处理。  [$page]

此外,生产厂家在政府部门登记时,还须提交一份企业承诺书,承诺妥善处理废蓄电池。其中包括保证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率2006年不低于50%,2007年不低于70%,2008年以后不低于85%。  

链接  

英国:1.电机最大功率不大于200W;2.最高车速不超过15英里/小时;3.必须保留人力脚踩机构;4、驾车人年龄必须大于14周岁。  

相关的交通管理规定办,1.不需申领行车牌照,不需到交通部门登记注册;2.不征收牌照税、消费税;3.骑者不需戴头盔;4.不需购买第三者保险;5.不需考驾驶执照。  

日本:1.电机最大功率不大于250W;2.电动车骑行速度达到16公里/小时后,电动助力必须逐渐减小到24公里/小时,电动助力减至零;3.驾车人最小年龄为15周岁;4.不需办驾驶执照;5.不需办理牌照;6.不需办理保险;7.骑行者不需戴头盔。  

法国:1.电机最大功率不大于500W;2.骑行速度小于25公里/小时;3.对驾车人无年龄限制;4.不需办理牌照;5.骑行者不需戴头盔。  

瑞士:1.电机功率不限制;2.最高车速20公里/小时;3.驾车人最小年龄为14周岁;4.不需办理牌照,驾照不征税;5.骑行者不需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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