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于2010年启动“禁电”,具体禁行的范围还在进一步研究中。深圳市府办公厅就全面禁行还是部分禁行表示可再做研究,应适当考虑公交难以覆盖的偏远地区市民出行难的问题。
衣食住行,显然是民生的基本问题。电动自行车涉及到广大百姓的“行”。对此要不要禁止、该不该禁止,应当听听民众的声音。遗憾的是,深圳拟于2010年启动“禁电”,始终在政府部门之间研究汇报走程序。据报道,根据深圳市政府的安排,近期深圳市法制办与深圳市公安交警局就深圳禁行电动自行车的政策问题向省府办公厅、法制办进行汇报、沟通,并与广州、珠海两市相关部门就该项工作进行座谈。为什么深圳市政府不安排征询百姓意见呢?
为了建设现代政治文明,推动社会民主进程,国家不少法律法规的推出都有听取民意的过程。深圳“禁电”怎能没有征询百姓意见的过程呢?不少城市都提过“禁电”,包括江苏常州在内。由于广大百姓不赞同,至今没有贸然实施。中央一再要求各级政府“执政为民”,一再强调民生问题是国家所有大事中的重中之重。电动自行车的拥有量虽然一时查不到精确的统计数据,但是满大街的电动自行车昭彰表明,是否禁行必定涉及到千家万户的日常出行。
也许曾经有过禁止助力车、禁止摩托车的成功经验,深圳市政府就把禁止电动车看轻看小了。其实,“禁助”、“禁摩”和“禁电”不可同日而语。助力车和摩托车的浓重尾气,带来的空气污染让广大百姓深受其害,尤其是城市空气质量急剧下降。“禁助”、“禁摩”是民之所望,“禁助”、“禁摩”是有利民生的大事,政府“禁助”、“禁摩”很得民心。电动自行车没有污染,成本低廉,百姓喜欢,政府关门决策拟“禁电”,是否得民心很成疑问。
也许交通管理部门认为,电动自行车引起很多交通事故。“禁电”会减少交通事故,所以“禁电”是有利于民生的决策。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澄清。一是汽车也会引起交通事故,为什么不禁止汽车?电动自行车引起交通事故就一禁了之,这是“洗澡水连同孩子一起倒掉”的懒政思维,结果走向拙政。二是交通管理部门能否从交通管理和处罚规则上考虑促成电动自行车驾驶者的正规行驶?能否让大众想想办法怎样减少电动自行车引起较多的交通事故呢?
“禁电”带来百姓出行难无疑是个大问题,作为政府部门应当掂掂其举足轻重的份量,而不是“适当考虑”之。深圳市政府如果加大公共交通的投入,实行低价格、广覆盖、便捷舒畅的公共交通,像常州和北京那样,凡是上车者至多只要一元钱、刷卡只要6角钱、学生4角钱、老人不要钱,老百姓自然会很愉快地放弃驾驶电动自行车,来坐公交车的。这才是真正优质的公共服务。电动自行车自然会越来越少,最终犯不着深圳市政府来研究如何如何禁止。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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