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病根”是标准滞后?

来源:四川质量报       2009/11/6   浏览5007次   

2008年5月1日,对于四川电动车行业可能是各位经销商和生产商最不期待的一天。因为这天《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四川省政府令222号)将正式实施。有业内人士说,那一天将是四川电动车市场“致命一击”。

  实施的新规定将限制销售和生产重量在40公斤以上的电动车,然而有着“中国电动车之父”之称的清华大学著名教授马贵云19日在蓉举行的中国电动车交通安全论坛会上指出,如果按照新规执行那么将毁掉电动车行业。

  专家门的观点与即将颁布的《新规》产生强烈碰撞,他们认为,治理电瓶车行业不能一刀切。

  从质量的角度来看

  重量是否等于质量?

  根据目前电动车生产企业执行的现行国家标准GB17761—1999第十条有明确规定:电动车整车重量需控制在40公斤以内。

  一个疑问抛在大家眼前,重量是否就等于质量?

  成都市电动车行业协会秘书长谢雪松告诉记者,目前整个电动车行业各企业生产的电动车的确超出了现有国家标准,超标车为普遍事实,这些车子占总量的9成。超标车是否就是不合格车一直有争议,“超重车”不应一律视为不合格车,标准严重滞后才是导致电动车“超标”最根本的原因。现行国家标准GB17761—1999确实规定电动车总量需控制在40公斤以内,但这项标准毕竟不是电动车产品达标的强制性项目。他举例说,国家强制规定的只有三个硬性技术要求:既“最高车速、制动性能和车架及车叉”的技术标准刚性规定。这三大技术规定才是判断电动车是否合格的强制达标项目。另外,国家标准第7条还做出了若干附加规定,除强制性项目达标外,在包括“整车重量”在内的18个“重要项目”中合格项目必须达到15项。从该规定来看,重量不是判断电动车质量的否决项目。

  使用不当还是电动车本身存在安全隐患?

  对于电动车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我们更多地把原因归结在了电动车本身的安全隐患上。据省交警总队的数据显示:2007年,电动车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206件,死亡人数22人,伤214人。这些数据是否代表电瓶车自身存在安全隐患呢?

  到会专家分别发表了他们的意见,马贵龙指出,根据事故本身来看,涉及电动车的事故和电动车本身没有必然的联系,主要原因是使用者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

  电动车“减肥”减不下来限制40公斤以上的电瓶车上路,那么厂家门给电瓶车减肥不就可以达到上路标准了吗?然而这仅仅只能作为一种设想,当年参与起草《电动车国家技术标准》马贵龙教授告诉记者,1998年起草标准时,我们是按照当时的情况而对标准进行。当时用的电机3.4公斤如今使用的新一代电机6.5公斤。今天使用的48V电池重量也大多在4.5公斤左右。今天,电动车车架、车叉也增长了3公斤。从这三个构成电动车最主要的部件来看,目前而言都无法将重量减下来。今天使用的6.5公斤电机无论在使用寿命还是耗电量上,都是原来电机无法比拟的。它的出现推动了电动车产业华的发展。如果使用锂电电池,电动车电池重量将减轻不少,但我国锂电电池还没有实现产业华发展,锂电电池的价格实在太高了。车架、车叉是关系到电动车行驶安全的重要因素,车架臂越薄车架越轻,安全性越差。

  马贵龙指出,把一个9年前的标准用到今天的电动车身上是不科学的做法。这样做也将伤害这个行业。

  从民生的角度来看

  电瓶车是先进生产力

  在中国科学界享有“两栖院士”(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盛名的何祚庥院士也参加了本次论坛会。在论坛上,他发表了关于电动车与民生问题的看法。何祚庥一针见血地指出,电动车安全之争,其实就是路权之争,路权之争,就是市场之争。当初北京为什么禁止电动车,其实就是怕电动车抢了汽车的道,抢了汽车的市场。当初电动车是禁止了,但首都北京却变成了“首堵”。之后北京市委出台不少政策解决堵车现象,但却收效甚微,最后还是允许电动车上路。

  成都地区地理环境很特别,成都是位于四川盆地“盆底”位置。汽车排放的尾气不容易散发,尾气污染也会比其他地区严重。电动车这种无污染、低能耗的产品应该在这里发挥有利作用。四川地区更应该注重推动电瓶车的发展。同时,电能这种可再生资源在今后必然替代石油,电动车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之一。它完全符合我国发展节约型社会,提倡节能减排的要求。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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