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交通顽疾 分阶段严查电动车违法

来源:成都商报      2009/11/10   浏览3684次   

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交管局获悉,在前期整治违法电动自行车初见成效的基础上,交管部门要求全市交警单位分阶段严查严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力争年内见到实效,遏制和减少违法电动自行车带来的安全隐患,确保道路交通畅通、有序。

交管部门要求,全市交警在日常执法过程中,要对城区所有道路上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聚集候客和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违法载人、侵走车行道等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整治。从11月开始至12月中旬展开集中整治,统一协调指挥和调研,集中力量以强有力手段和超常规工作措施,切实开展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对电动三轮车全城紧逼的高压态势。12月中旬至今年年底,为巩固成果、建立长效管理阶段。市交管部门要求全市交警针对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做到“见违必纠,违者必罚”,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并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在行动期间,交管部门要求,各级车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国家技术标准要求,严把登记入户关口,对不符合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入户上牌。积极与工商、质检等相关部门协调,加强对违规销售电动三轮车、超标电动自行车商家的源头管理。城区各交警分局按属地原则在继续保持对机动车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下,进一步强化城区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尤其是要将对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的整治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集中警力对城区内的道路实施有效整治。

交警在执法过程中,要充分利用交警机动、灵活、管控面大的优势,发挥打击作用,针对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的主要路段,集中候客聚集的重点区域,尤其是中心城区人流、车流相对集中的商贸、车站等公共场所门前及周边道路,加强管控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加强周末和节假日期间的整治力度,对管理重点、难点和死角进行反复整治。充分发挥劝导队员的管理作用,并利用劝导队员良好协作能力的优势,在加强与警务区民警的联系和配合的基础上,在路段和路口的执勤劝导工作中,对挡下电动三轮车迅速报民警处理,坚决达到电动三轮车不过岗的要求。

为切实强化违法电动自行车的整治行动力度,交管部门目前已成立多个由专人负责的督导小组,每周深入各相关区域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工作效果不明显的地段、区域,将直接追究相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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