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不符合相关规定 车主心慌 商家“洗牌”

来源:常德晚报      2006/9/4   浏览4578次   

本网讯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9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不超过40公斤,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目前,在我市销售的很多品牌的电动车不符合此规定,广大市民和电动车销售商反响强烈。

市民陈先生日前花了2500元买了一辆“小帅哥”款电动车,感觉出行方便多了,现在却发现电动车不符合相关规定不能上路,他非常焦急:我的车子岂不是报废了?不少车主也向本报打来电话询问相关事宜。

业内人士认为,电动车性能指标明确规定后,轻便电动车将成为消费主导,对电池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精明的商家纷纷借这次机会对电池市场“洗牌”。位于北站附近的和平电动车技术服务部负责人介绍说,在我市的电动车电池市场上,擎霸、华天高科等品牌电池使用寿命较长,能多次循环使用,在消费者中具有较高信誉。他抓住商机,取得了几大品牌电池的常德总经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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