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标准》之后,GB24155-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GB/T24156-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GB/T24157-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GB/T24158-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成为电动车行业的4条新国标。
电动摩托车:由电力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公里/小时的两轮摩托车或整车整备质量不超过400公斤的三轮摩托车。
电动轻便摩托车:由电力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公里/小时或整车整备质量大于40公斤的两轮轻便摩托车;以及由电力驱动的三轮轻便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中对电动自行车的规定与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标准》“无缝对接”,仍要求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时速不超过20公里。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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