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出台《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意味着明年1月1日起,全国约1.2亿辆电动车的车主必须考驾照、上牌、买保险才能骑电动车上路。中国自行车协会昨日递交申请,要求暂缓实施《电摩条件》。
《电摩条件》更多地被舆论认为是强势利益集团利用标准的手段设置技术壁垒和准入壁垒,相对而言,利益中立的中国自行车协会递交申请恐怕就客观得多了,更能代表民意。从这个意义上说,要求暂缓实施《电摩条件》,不仅仅是中国自行车协会递交的申请,更应当被认为是真实的民意诉求!
如果《电摩条件》得以实施,且不说现有的2千余家电动自行车厂家会有多少可能倒闭,我们单单就一亿多名电动自行车主考驾照、上车牌、买保险带来的工作量而言,恐怕就不是个小问题,以现有的行政资源能够解决得了吗?更为严重的的是既然电动车将被纳入摩托车管理,必须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届时电动自行车与汽车争路的景象将不可避免。这种乱象导致的严重后果,又由谁来买单?
尤其让广大市民想不明白的是:环保、便捷的电动自行车为何突然间就要被划入机动车范畴管理呢?这个提议到底是哪个部门哪些人提出的呢?有没有科学依据?如果仅仅以近年来个别城市电动自行车事故率进行解释,恐怕难以服众,谁知道会不会是管理出了问题呢?再说了,电动车被纳入摩托车管理后,就能解决得了安全问题吗?我看不仅不会,而且会适得其反!
电动自行车要不要划入机动车范畴管理,什么时候划入?恐怕不能只由利益相关方说了算,而更应当进行科学严谨的调查和论证,并广泛征求民意。尤其在各执己见的当下,当多多关注和重视那些利益中立者的建议,而绝不是听了利益集团的一面之词,就一起拿着放大镜只盯着电动自行车的软肋下结论,那样最终会误入歧途犯下因噎废食的错误!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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