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国标之争 只见利益 不见安全

来源:山西晚报      2009/12/11   浏览3553次   

一场电摩国标之争,引来多方关注,其中要数摩托车行业和自行车(含电动车)行业之间的争端最具代表性和观赏性。然而,透过摩托车和自行车两大行业之间的这场争议,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两大行业对电摩的极端关注,而是两大行业为了维护自身利益的全力博弈。

对摩托车行业而言,之所以急于将电摩纳入麾下,看中的正是电摩可观的市场前景和利益预期,于是才有了由摩托车行业主唱的《电摩条件》的出台。而自行车协会之所以不领《电摩条件》的情,也正是这一原本通用的电摩国标在制订和出台的过程中没有经过各相关方面的充分博弈,才造成了眼下的尴尬局面。由此引申出来的问题是,所谓的电摩国标其实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标,而是被笼罩上利益色彩的“行标”,因而既不具备普遍意义,也不具备事实上的合法性。

对于自行车行业也是如此,如果自行车协会诚心维护电摩拥有者的利益,就不应该简简单单地申请暂缓实施《电摩条件》或者一刀切式的反对,而应该本着维护包括电摩在内的自行车拥有者的利益出发,针对所谓的电摩国标发出自己的声音。这是因为,如果按照现有的电摩国标,固然对摩托车行业和相关部门有利,却是以牺牲电摩驾驶者的人身安全为前提的,如果一味地否定现有的电摩国标,虽然在表面上维护了电摩行业和车主的利益,又会使电摩沉浸在当下的尴尬局面当中,不是在机动车道上被机动车威胁,就是在自行车道或人行道上威胁行人。总之是两边都不讨好,两边都难堪。

理性的做法是,在出台所谓的电摩国标之前,就应当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而不是被某个行业集团所挟持,让电摩国标成为替某个利益集团谋利益的行业标准。时间不可能倒退,现在,既然《电摩条件》已经出台,可供选择的道路当然只剩下一条,那就是在申请暂缓实施《电摩条件》的基础上对电摩进行全面规范。这应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出台电摩的生产标准,对电摩生产进行规范(主要是强制限速和限重);二是对电摩的行路权予以明确,如果不能开辟专用车道,至少也应该明令禁止其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以确保电摩驾驶者的人身安全;三是不要一说到规范,首先就想到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一系列与收费挂钩的事项,这样一来,老百姓当然会反感。总之,电摩国标之争不应只闻得到铜臭却看不到安全。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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