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电动车标准需要考虑百姓权益!

来源:人民网      2009/12/11   浏览4946次   

新闻提示: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近日公布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4条关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相关国家标准,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一项“20/40标准”备受瞩目——“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新国标的出台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远远大于其规范作用。

一、 百姓如何是好

新国标的出台,对电动车的重量和速度进行了严格的限制。40公斤以下,20公里每小时成了百姓们一个难以逾越的紧箍咒。新国标的一旦出台,就意味着众多车主必须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一系列冗长手续才能骑电动车。

保守估计,全国已经有上1.2亿辆电动车。一旦新国标出台,这1.2亿辆电动车的车主又如何是好。这1.2亿辆电动车一旦进入机动车道,且不说对交通带来的压力,仅仅是电动车驾驶员的安全问题就是一个让所有人头疼的问题。这样的举措,对人权,对电动车驾驶员的人命安全是一种蔑视。 “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新国标不就是在践踏百姓利益,以百姓为刍狗吗?

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刻,新国标的出台,为党和国家的和谐社会建设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我党历来都有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传统,各级政府都在切实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但新国标的出台并没有以百姓利益为出发点。更像是某些利益集团的代表。这样的新国标怎能被百姓所接受。

我们试想,一旦电动车并入机动车道,如此庞大的电动车数量,必将使本来就危机四伏的城市交通带来更大的影响。以北京为例,北京机动车数量已经达到惊人的396万量,城市交通已经难堪重负,一旦电动车驶入机动车道。由此引来的城市交通混乱又应该由谁来埋单?

二、 巨大的失业人口我们如何处置

可能将有超过2000家电动车生产企业变成无证生产的非法企业被迫关闭,超过500万工人面临失业,按现有的1.2亿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计算,近亿人出行将受到影响,在已“禁摩”的城市,超过标准的电动车将无路可走。显然,《电摩条件》并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技术标准,还是某些利益集团和利益群体的制衡器。

我们且不去关注所谓的行业利益问题,仅仅是这500万的失业人口,我们要如何应对。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关注就业问题,运用各种调控手段,控制失业人口的数量,为的就是保证社会稳定。而新国标的出台,一下子就让500万人面临失业,而这群人的再就业又将由谁来解决,我们不得而知。但显而易见,这样的政策无疑是在和党的就业政策唱反调,唯恐天下不乱之行为。

全球性的经济危机刚刚过去,中国经济也呈V字型复苏,失业人口数量也得到控制,国家经济正在向着健康积极的一面进行,正在这时,一个毫无道理的电动车新国标,就要剥夺500万产业工人的饭碗,这样的政策是500万产业工人无法接受的。

三、 交警苦不堪言

电动车“新国标”一下让车主和交警左右为难。根据规定,自重40公斤以上、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车,就应划入机动车范畴,必须考驾照、上牌、买保险。而眼下,几乎所有在售和使用的电动车都超标。那么,对于全国1.2亿车主来说,电动车还能不能骑?对于交管部门来说,该不该把电动车赶到拥堵的快车道上,乃至为查堵“超重”电动车,还要带着磅秤上路执勤?

“超标”电动车的确给城市交通带来新难题。电动车“摩托化”威胁到行人和自行车骑行者的安全,“大块头”电动车占用了过多的道路资源,电动车横穿马路、逆向行驶,成为新的“马路杀手”。但冷静分析,凡此种种“罪状”,非电动车“专有”,小汽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身上”也多见,办法是要加强交通管理。而电动车“超重”、“超速”,则是生产厂家所为,非消费者之过。

一项新政策的出台与实施,都未引起过如此轩然大波,而电动车新国标是一个例外。因为新国标触动了中国最广泛人民的利益。由此带来的社会舆论必将是谴责声一片。这样的政策怎能得人心!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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