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襁褓中的孩子都可以外出打酱油了。可十年对于中国电动车来说,历经风雨,却任然举步维艰。
1999年国家颁布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自那时以来,关于电动车“是禁、是限,还是放?”的争论便成了电动车发展的影子——折腾,从未消停。
2003年,福州禁售电动车,海口禁止电动车上路;
2005年,珠海立法禁止电动车上路;
2006年,广州市就电动车能否上路问题多次开听证会;
此后,温州、福州、武汉、南宁、厦门、海口、长沙、杭州等城市都陆续出台了禁止或限制电动车上路的政策
2009年10月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中。新标准中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市场上大部分电动车,被政策性地“电摩”了。超过两千家电动车企业前途堪忧,面临被市场淘汰的危险。电动车发展到底何去何从?人们期待着一盏美好的指路灯。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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