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暂缓实施电动车保住真身市民松口气

来源:      2009/12/18   浏览5854次   

       12月16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出《关于电动摩托车相关标准实施事项的通知》,暂缓实施《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的相关内容。这意味着,社会广泛关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归属之争暂时告一段落,我市近10万辆“超标”电动自行车也将依旧行驶在自行车道上。

  视点一:

  “大块头”归属一直存争议

  随着大街上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多,与电动自行车相关的交通事故也与日俱增。记者了解到,虽然此前交通法将电动自行车归类为非机动车,但随着电动自行车的重量越来越重、速度越来越快,电动自行车究竟属于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的争论也一直持续着。

  几天前,记者曾来到一家经营电动车的商场,商场负责人刘经理告诉记者,大概在前几年的时候曾有过一个标准,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但是在现实中,“车速快”一直是个行业惯例,尽管有限速规定,但不少电动车都突破限速要求,在他所出售电动车中,时速最低的也在25公里左右。原因很简单,因为城市在发展,来购买电动车的多数是外来的打工者,他们住的地方离市区往往比较远,无论是电量还是速度都有要求。

  在同一条马路经营电动自行车店的李经理则表示,平时来购买电动车的顾客最看重的是两个标准:一个是能跑多快,一个是能载多重。他告诉记者,市民们来购买电动车往往喜欢选择高速的,而载重则是另一个标准,要想载重量大,电动车自身的重量就要更大一些,现在市场上的电动车大多数重量在50公斤以上。

  视点二:

  电动车走机动车道,“好”还是“不好”

   按照新国标的规定,从2010年元旦开始,凡是重量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将被划入机动车范畴。很多人猜测,那些拥有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人们,首先需要去考驾照,然后进行牌照申请,否则电动自行车将不能上路,甚至在肇事后,也要参照机动车的办法进行处理。那么,电动车走机动车道,到底“好”还是“不好”呢?在采访中,一位市民告诉记者,电动自行车真要是上了机动车道,那只会加大交通拥堵,而且还会给骑车人的安全带来很大的隐患。“这意味着,被戏称为‘肉包铁’的电摩,将同规模本已庞大的汽车大军争夺有限的道路资源,无形中加大了道路安全风险。”他说道。

  视点三:

  标准暂缓实行,居民松口气

    新标准出台后,一些拥有超标电动车的市民表达了他们的担忧。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家里就有一辆大载重的电动车,已经骑了好几年了,万一真的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那他将不得不把它放弃。“不会有谁会为电动车去考驾照的。”张先生说道。标准暂缓实施后,一些关注此事的市民也松了口气,“如果真的将电动车划分为机动车,可定会给目前的生活带来很大影响。”一位市民告诉记者。

       新标准暂缓实行,也让电动车经销商的心放了下来。记者在琵琶山路上几家电动车店里看到,来买电动车的市民已经不再考虑标准因素了。一家电动车店销售经理告诉记者:“受几天出台的电动车新标准影响,许多市民普遍对是否购买电动车持观望态度,因为担心购买后将面对一系列繁琐的手续。尽管店里采取了降价促销的措施,电动车销售量仍直线下降,现在暂缓实施标准,相信生意将会好转。”

    视点四:

    即使不“变身”,电动车也应该减减速

  新国标没有实施,电动车依然可以在自行车道上随意穿行。但是也有很多市民反映:电动车也应该减减速了!“我一听到电动车的紧急刹车声就心惊肉跳”,一位上了岁数的老大娘告诉记者。“在大街上到处有电动车横冲直撞,特别是在慢车道上行驶,速度快、重量又大,而且往往不遵守交通规则,很容易造成事故。”

  一位市民告诉记者,虽然他不赞成电动车上快车道,但是他也建议行驶在自行车道上的骑车市民能够减减速,因为与快车道上的情况刚好相反,在自行车道上,电动车就转变成了“强势”交通工具。

  新闻背景:

   月初,国标委发布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划入机动车范畴。如果该标准实行,我国2400多家生产企业将面临关停,500万工人须另谋出路。15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研究了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的相关问题。考虑到目前电动摩托车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制定好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还需要一个过程,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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