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政府官方网站获悉,日前省政府下发《广东省电动汽车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明确要求将电动汽车产业列为广东省当前重点培育发展的新兴战略产业。
《计划》提出两步发展目标:第一步是到2015年,形成电动汽车地方性标准规范;实现电动汽车在城市公交系统的规模应用;形成2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综合生产能力;争取全省电动汽车销售量占新车销售总量的3%-5%,产量占汽车总产量的5%左右。第二步是用10年左右时间,拥有2-3家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核心技术的国际型电动汽车龙头企业,形成规模和技术水平居国际前列、产业链完整的电动汽车产业集群。
《计划》要求,积极培育壮大电动汽车龙头企业和上下游配套制造企业,促进形成以广州、深圳为中心,要素集聚、规模集中、配套齐全的电动汽车产业集群。自2010年起,将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汽车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鼓励机关事业单位购买电动汽车,并在车辆定编和资金方面优先安排。各地政府要逐年加大购车中电动汽车所占比例,力争到2012年达到10%左右。
《计划》还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优先办理电动汽车的入户、年检等业务,纯电动汽车新入户上牌时不须经排气检测可直接发放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环保标志。降低电动汽车使用成本,积极争取对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含停车场私有车位)的用电价格给予优惠,原则上按不高于普通工业销售电价收取电费,并执行峰谷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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