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非法电动车上路一律查 废摩上路将被报废

来源:南国都市报   中国电动车网   2010/4/19   浏览3942次   

海口市今年将在市区实行全面“禁摩”。记者从海口交警支队4月18日举行的警力下基层改进勤务暨交通整治启动仪式上获悉,海口市交警支队已成立专项整治大队,将重点开展机动三轮车、摩托车和电动车整治,这标志着海口市中心城区“禁摩”行动进入关键时期。海口市交警支队长、副支队长等有关领导每天都要站高峰岗,参与一线执勤。

废摩上路将被强制报废

海口市今年将在市区实行全面“禁摩”。据了解,截止目前,所有符合入市条件的琼牌照摩托车已全部报废,不可以再入市行驶。因此,从4月18日起,海口已全面清理逾期报废摩托车,凡是海口(琼)牌的摩托车则逢车必查,一旦发现报废摩托车将强制报废。在短期内,实现海口市区主干道机动三轮车上路行驶现象基本杜绝,机动三轮车、摩托车在路段、路口聚集候客现象基本杜绝。

外地摩托非法入市一律拖离

目前除了到期报废的琼牌A照摩托车外,还有很多外市县号牌摩托车以及外省摩托车。对此,海口警方将重点查处外市县摩托车违法入市,非法进入海口中心城区的摩托车将一律拖离违法现场,而违法驾驶员还将接受警方免费的三天学习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接受处罚,接受处罚完毕后方可取车。

“非法电动车”也将被查

警方表示,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规定的国家标准,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Kg,轮胎宽度应不大于54mm,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等等。

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而又未列入国家机动车生产目录管理的电动车辆,属于“非法的机动车”,禁止在道路上行驶;列入国家机动车生产目录管理的,必须具备合法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员必须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对非法电动车上路一律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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