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挂牌延至12月1日 此期间交警只纠正不处罚

来源:华商报      2006/9/27   浏览4976次   

本报讯(记者 田永丽)昨日,记者在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了解到,电动车挂牌已延期至12月1日,10月1日起,执勤交警将上路检查,对未挂牌电动车只做纠正不做处罚。

8月20日,西安市要求对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办理挂牌,而一个多月过去了,办理了牌照的电动车仅有2万余辆,对目前还没有挂上牌照的车主们来说,他们更关心的是10月1日车辆上路会不会受罚。昨日,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发出通知,10月1日起,对未按规定挂牌登记、上路行驶的电动车,执勤交警只做纠正、教育,并督促车主尽快办理挂牌手续,不实施处罚;12月1日起,执勤交警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电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进行查扣处罚。

在此次电动车挂牌工作进行过程中,一些经销商私自打着“受车管所委托”的旗号办理挂牌业务,有些经销商甚至收取超出规定10倍左右的办理费用。车管所对此重申:从8月20日开始挂牌到现在,车管所从来没有委托过任何经销商或其他机构受理业务,也没有在任何经销商处或其他机构设点办理电动自行车的业务。希望大家能积极到车管所公布的10个受理点办理业务,以免蒙受损失。

目前能够挂牌的电动车必须符合1999年国家制定的电动自行车技术参数标准,因此不符合“国标”的“电摩”以及350W以上的大功率电动车暂时都不能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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