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停放电动自行车时,到底应交多少钱的停车费,南宁市一直没有统一的标准。4月21日,南宁市物价局举行电动自行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拟定两种收费方案供参加人论证。会上,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同意,电动车的收费标准与摩托车收费标准一致,并提出在保管点安装摄像头、实行“盗强险”、设立最高赔偿基金等建议降低保管员风险。
九成代表认为白天应只收0.5元
据了解,目前,大多数城区的保管点对于电动自行车停放大多收1元的停车费。由于近几年政策上尚未明确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南宁市并未对电动自行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作出统一的规定,甚至在同一路段存在不同的收费标准,引起许多市民的不满。
经过多次讨论,南宁市物价局最终拟定两个方案,供听证会论证。方案一是与目前摩托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一致:白天7时至19时为0.5元,属于晚上时段的19时至24时为0.8元,24时至次日7时为1.5元。它比较适应市场的停车保管收费水平和群众的负担能力。
方案二收费标准略高于方案一,白天7时至19时为0.8元,晚上19时至24时为1.2元,24时至次日7时为2元。这是现行市场停车保管收费的实际水平和电动自行车容易被盗、保管员责任重大、投入保管的力量较大等因素确定的。
无论哪种方案,市区内对允许合法上路的电动自行车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车辆跨时段停放保管的收费按取车离开时段的标准收取。
听证会向社会征集了20名参加人,当天实到18名,其中普通消费者10名,保管点经营者3名,政府部门人员4名,专家1名,人数符合法定要求。经过讨论,其中16名参加人赞同方案一,占了总参加人人数的近90%,他们认为方案一更符合老百姓的承受能力与社会公益性的要求。
消费者唐安英说,用电动自行车作为代步工具的大多人都是低收入人群,方案一的收费标准,能够让大多数老百姓接受。如果是方案二,将会加大老百姓的负担。“假设每天只骑电单车进出保管点一次,一天就要多支出0.3元。”他强调,更何况,很多人一天要进出三四次,一个月下来就多花一两百元钱。
同样作为消费者的高级工程师杜忻元说,随着摩托车逐渐被淘汰,公交车又不能实现点对点的服务,电动自行车将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现在南宁市有40多万辆电动车,停车费按白天0.5元收取,按每辆车每天只进出一次,一天的停车费用就有20万元,是笔不小的数目。
保管员称保管风险大,应提高收费
会上,来自兴宁区街道办的保管员肖辉表示反对方案一,赞同方案二。肖辉说,方案一的收费标准与摩托车的收费标准一样是2006年制定的,现在城市经济发展了,显然这个标准已不适应南宁市的消费水平。
肖辉介绍,目前,他们兴宁区的每个保管点都有四到六名保管员从上午8时30分看车到晚上11时,每人大概看管35平方米大小的地方,每平方米大概只能摆两辆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占了整个停车保管点车辆的70%到80%。这些车辆大多是附近上班族的,一停放就是一天,流动的车辆很少。就这样算下来,他们一个月的收入扣除要交给街道办的管理费以外,只剩下1000元左右。
“电动自行车停车费应该在每次1元钱以上,否则不能保证保管员的收入。”肖辉说,不丢车还好,一丢车就要赔上千元,甚至数千元,一个月甚至几个月的工作都白干了。他的说法得到了来自青秀区的保管员李乃进的认同。
有人建议电动自行车停放十分钟内不收费
律师张东垣在表达完自己支持方案一的基础上提出,能否针对医院、菜市场、药店、学校等场地的门口实行十分钟内免费停车的制度。很多市民可能经常到政府职能部门、邮政、电信等地方办事,不到十分钟就出来,这样就要收费,让人觉得有些不公平。
张东垣举例说,还有很多家长一天可能要接送孩子两三次,每次等孩子的时间都不超过十分钟,但电动自行车也得照样存,这样算不来,一个月要多交几十元钱。
“方案一有些地方还需要完善。”杜忻元说,应该在老百姓上班的单位停车场或生活区实行包月收费或包年收费。很多上班族一天要出入单位附近的保管点三四次,如果每月收15元钱,既保证了长期的客户,又省了老百姓中途短时间内出去办事时所需要支付的费用,降低了生活成本,这样一举两得。
保管点可否安装摄像头
在听证会上,一些参加人提出,解决保管点丢车风险大的关键不在于提高收费标准,而在于相关部门对保管点的管理和完善的赔偿机制。
杜忻元说,对于保管员来讲最可怕的不是停车费用的多少,而是丢车的赔偿问题。但是,如果把这个费用转到停车费上,消费者也受不了。他建议,相关部门可以像机动车要交强险的方式来设置电动车保管方的盗强险。这样利用保险最大的好外是化解风险,实现风险均分。
“各保管点可以要求公安部门一起安装摄像头。”张东垣说,这样既可以打击犯罪,又方便民警取证。各保管点可以与公安建立一些保障制度,安装摄像头只是其中一项。此外,每个保管点的工作人员还应该统一服装,给市民规范的票据凭证,市民依票索赔。
还有参加人提出,对于赔偿,各街道办可以将他们所收取的管理费根据实际情况,拿出一部分钱来设立赔偿基金,并制定最高赔偿机制。如果超过赔偿基金的,再由双方协商,进行市场议价。这样既保证了大多数市民的利益,也使保管员的利益得到了保障。
南宁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科长梁浩泉表示,对于设立免费停车场在短时内不收费的问题,政府从为民办实事的方面给予考虑。对于保险等问题,应该是由各职能部门来共同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这是一个系统的工作,除了价格部门外,还要有交通、城管、城区街道办等要共同做好这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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