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未上牌电动车上路将要被罚款30元

来源:南昌新闻网   中国电动车网   2010/6/1   浏览5825次   

今起,交警部门将严查非机动车违章行为,但5月1日以后购买的非机动车(未上牌)暂不纳入整治范围。5月4日起,我市启动9个登记点供符合标准的非机动车上牌。截至目前,《非机动车上牌登记产品目录》(以下称《目录》)又新增车型一百多种,市车管所计划在市区增设1至2家非机动车销售、上牌网点。

整治启动

今起全市严查非机动车违章

记者了解到,通过近段时间进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市区非机动车违章行为有所减少,但个别车主还是不听劝阻横穿马路、不按规定上路,甚至公然闯红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记者了解到,前段时间的整治是以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主要是以教育为主,今起,行人、非机动车违章一律采取现场处罚,罚款上限为30元。

5月份买的新车暂不整治

从今日起,非机动车必须登记上牌方能上路,驾驶应当登记而未登记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被罚款30元。2010年5月1日以后购买的非机动车,车主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向交管部门交验车辆,符合标准的必须登记上牌。但截至目前《目录》还在扩充,符合标准但未能如愿上牌的车主仍占多数。市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这些“待定”车辆未挂牌上路,只要车主不违反通行规定,路面交警暂不会追究。对于5月1日前购买,符合上牌标准,只是尚未进入《目录》的非机动车也暂不处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省工信委还在不断扩充《目录》,其间车辆生产厂家递交审核材料、交验审核报告,最后成功登记注册《目录》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市车管所提醒各位车主:不清楚登记的车主可来电咨询,同时交警部门在下一批《目录》更新后,将借助媒体适时公布。

上牌进展


《目录》注册车型已达338种

 按照规定,我市非机动车登记上牌必须符合“五类标准”(本报曾刊登细则),且车辆生产厂家需经省工信委注册,车型登记在《江西省非机动车登记产品目录》内。5月4日起,我市9个登记上牌点每天均接待百余名车主,但符合上牌的车辆为数不多,其中大多数非机动车系未进入《目录》。

记者昨日了解到,经过多次沟通,省工信委已发布第四批《非机动车登记产品目录》名单。截至目前,《目录》内登记的车型已由早先的210种约增至338种。市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符合规定的非机动车可尽快前往市区9个登记点上牌,不清楚的可向登记点去电咨询。为节省上牌时间,车主可前行准备发票复印件、车架拓印号等必备材料。

服务延伸

拟增设1至2个上牌销售点

为规范非机动车管理,市车管所启动非机动车登记上牌业务后,要求市区各销售网点禁止出售超标电动车,如发现违规操作者,交警部门将联系工商、质监、公安等执能部门联合执法,坚决取缔违规网点。

市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除已公布的9个登记上牌点外,市车管所还在经开区增设了一家非机动车销售网点,允许开办销售、上牌一条龙服务。为了进一步方便符合标准的非机动车上牌,我市青云谱区将计划在近期增设1至2个上牌销售点。

行人、非机动车违章处罚标准

    违章情况           罚款
    行人闯红灯、过街不走人行横道的      10元
    行人跨越攀爬道路隔离设置的       20元
    驾驶应当登记而未登记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的   30元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30元
    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      30元
    不按规定悬挂牌照或故意遮挡、污损非机动车号牌的  20元
    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    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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