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电动自行车下乡最高补贴260元

来源:齐鲁晚报      2010/6/23   浏览4268次   

持有农村户口的消费者今后购买电动自行车,最高可补贴260元。21日,记者从烟台市商务局获悉,轻便、省力的电动自行车现已正式成为家电下乡补贴品种,烟台市家电下乡产品的种类也增加到了十大类。

烟台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下发的《新增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实施方案》,再结合省里的统一要求,烟台市日前正式将电动自行车纳入到家电下乡产品范围内。根据规定,购买下乡电动自行车单价在2000元以下的,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单价在2000元(含)至3800元之间的给予260元定额补贴。与其它家电下乡产品一样,享受补贴的电动自行车每个家庭最多只能购买两辆,补贴时间截至2011年11月30日。

采访时记者了解到,之前烟台市家电下乡只包括九大类产品,有冰箱、彩电、洗衣机、手机、电脑、热水器、空调、微波炉、电磁炉等,此次新加入电动自行车后,引起了不少电动自行车经销商的关注。芝罘屯路一家电动自行车车行的于经理告诉记者,现在他们厂家正在积极参与竞标,如果顺利的话下月初便可办理购车补贴业务。

对于购买电动自行车可申领补贴一事,消费者的反应却很平静,莱山解甲庄的李玉平告诉记者,之前听说电动自行车有可能被纳入机动车管理的范畴,不仅要考驾照还要挂牌,如果真是这样,算上考驾驶证和挂牌的费用,说不定领回来的补贴款还不够呢。

针对消费者的担心,商务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此次将电动自行车作为家电下乡的一款产品纳入补贴范围,其属性还是倾向于家电产品。主管部门在招标过程中,对电动自行车的行驶时速及车辆本身自重都有严格要求,比如车重一般会要求在40公斤以下、时速不超过20公里,所以与那些时速快的电动车还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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