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不合格,新日电动自行车易发生交通事故

来源:商品与质量周刊      2010/6/23   浏览11956次   

21世纪可谓是“绿色环保”的时代,人们不但要注重节约能源,更要注重绿色环保,以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绿色环保革命需求的电动自行车无疑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工具。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的质量也倍受关注。2008年11月四川工商局发布了2008年三季度电动自行车质量监测结果通报,其中标称北京新日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现为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新日电动自行车”(规格:TDR74Z,生产日期或批号:2008-2-23)整车重量、轮胎宽度不合格,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发出警示。

专家:

整车重量、轮胎宽度不合格,易发生交通事故

电动自行车的整车重量、轮胎宽度不合格,有哪些影响或危害呢?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相关专家。专家表示:整车重量、轮胎宽度是关系电动自行车行驶安全的重要指标。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整车质量(重量)超重的电动自行车会影响制动效果,一旦遇到紧急情况,由于惯性大,可能会造成一时刹不住车,易引起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的轮胎胎面宽度越宽,则轮胎的接地面积大,抓地力高,行驶稳定性及操控性好,如果轮胎宽度不达标,在行驶中易发生事故。

律师:

消费者如购买到不合格的“新日电动自行车”,可依法将厂商告上法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主办的中国消费维权网(www.315CHN.com)法律顾问杨律师。杨律师表示,消费者如购买到不合格的“新日电动自行车”可依法将厂商告上法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重视产品质量问题,新日电动车漠视媒体监督

2009年1月15日15时05分,针对“新日电动自行车”抽查不合格问题,记者书面采访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采访内容如下:

1.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知名企业,为何会出现此次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情况?
2.目前,不合格产品一共生产多少?已售出多少?市场上未售出的还有多少?
3.对于购买了不合格产品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贵公司如何保障?
4.对未售出的不合格产品,贵公司将采取什么措施?
5.贵公司将如何处理此次质量危机,采取什么措施来重新树立消费者的购买信心?

该公司总经办工作人员表示:收到传真,尽快转交赵总办公室。然而,时隔20多天,记者未收到赵总的任何回复。2009年2月9日10时50分,记者再次就上述问题,书面采访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赵总办公室的一位王先生表示:尽快将函件转交赵总。截至发稿时,记者仍未收到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的任何回复。

那么,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到底如何呢?记者通过调查发现,该公司产品屡遭消费者投诉。

记者调查:

新日电动自行车屡遭消费者投诉

调查一:新日电动自行车车梁断裂摔伤人遭投诉

2008年9月27日,西祠胡同网报道(来源:西安晚报):“王四虎是渭南城区铁路系统一名退休老工人。9月24日傍晚7时半左右,他骑着电动车带着孙子回家。突然,车头沉了下去,年迈的他重重地摔在地上,右脚踝部被车上的零件扎破。家人忙将他送往就近医院检查治疗。因为伤口大且较深,医生给其受伤处缝了11针。所幸孙子只是受到惊吓,没有受伤。9月25日,王老先生一瘸一拐地来到两年前买车的地方,欲讨一个说法。一进门,他发现以前的‘新日’电动车专卖店已经变成了‘临渭区宝岛车行’。虽然,该车行已经不再经销‘新日’电动车,但不大的院子,却摆放着多辆与自己的电动车一样‘身首异处’的‘新日’电动车。他随即向临渭区工商局投诉。”

调查二:新日电动自行车问题多导致消费者受伤遭投诉

2008年4月13日,网友“南海云鸥”在天涯网投诉:“骑着新日牌电动车,带着四岁多的儿子(坐在前面)和老婆,在自行车道上正常骑行(前后近距离没有其他车和行人)。突然,车子猛向前倒去,全家三口摔倒在地。三个人,全身上下皮肉擦伤,鲜血直流。……等我扶起电动车,才明白到底怎么回事。原来是电动车的车架突然从中间断裂,整个车不是站着的,而是‘跪’在地上。……我买这车,已近三年,从一开始,这车就已经暴露出质量不过关的问题。先是行李架断裂,后来是保险架断裂,再后来是塑料破裂。三年来,车上的大大小小件,几乎全部换过了。只是电机倒是还能动。于是一直骑到现在。直到今天,车架突然断裂。车架是整车的架子,一断裂,这车终于是动不了了。他们还承诺电机保修五年,可不到三年,电机还能动,而车子却动不了了。”

据了解,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北京新日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动车及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本着“有阳光的地方就有新日”的经营理念,利用自身强大的技术研发力量及新产品开发能力,不断拓宽经营领域,目前已发展成为在中国拥有4大生产基地、5家骨干企业、员工总数近3000人,总资产达5亿元、产销量连续三年位居中国第一、产品远销欧美和东南亚市场的中国电动车行业领先企业,并以年设计生产各类电动车200万辆(台)的生产能力,位居世界第一。

产品质量是企业做大做强的根本,电动自行车作为百姓生活的耐用消费品之一,其质量是消费者最为关注的。我们真诚期待,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领导能够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狠抓产品质量管理,做好产品生产流程的每一个细节,严格把好质量关,持之以恒的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责任编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