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电动自行车登记已逾万辆

来源:金华日报      2010/7/20   浏览3958次   

7月12日,市公安局宣布在全市范围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户籍化管理。目前,全市保有的100万辆电动自行车(包括超标、超限)需要到公安部门注册登记。昨日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一周来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已逾万辆。

 

主动登记的人不少

 

昨天下午,记者在婺城公安分局城中派出所看到,短短半个小时,已有6名市民到办事大厅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市民只需要提供自己的联系电话、车辆的有效购买证明,民警就会在车辆前方贴上一张醒目的黄色条带,手续便算完成。

 

一位金女士说:“方便、免费,是一项不错的便民服务。”另一名家住杨思岭社区的大爷对民警说,过去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屡遭盗窃,希望这一措施给车辆安全带来保障。

 

在城东派出所,民警在人口密集的通园社区和上浮桥社区设立登记点,积极为群众办理电动车的登记查验、粘贴标志等手续。

 

城中派出所的杨副所长说,我市电动自行车“户籍化”管理刚开始,取得明显效果还需要一个过程。10月1日后,民警对在我市出现的尚未张贴标志的电动自行车将实行扣车,直至查明车辆来源之后再发还。

 

开证明不必有顾虑

 

我市实行电动自行车户籍化管理有一项规定:“考虑到部分电动自行车购买的时间较长,合格证、发票已遗失,在今年12月31日前,车主可到所在单位或社区居(村)委会开具车辆来历证明,再办理登记。”

 

记者在明月楼社区等居委会了解到,目前还没有人前来开证明。不少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对此心存顾虑:“常住户口还好说,可外来租住户的情况我们不熟悉,开了证明后出了事,我们是不是要承担责任?”

 

对此,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大队长苏健表示,单位或社区居(村)委会心存顾虑,表明他们有责任心。不过,这种顾虑大可不必。“开证明的目的只是把车登记起来,证明车子是在谁的手上,并不是开了证明,这辆电动自行车就是谁的财产。”

 

新车销售时直接登记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户籍化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是全市保有的100万辆电动自行车。这批车辆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登记,任务重、压力大。苏健认为,电动自行车户籍化管理不光是公安一家的事,必须依靠社会各界的力量。目前,公安机关已有计划,即广泛宣传发动,依靠单位、社区居(村)委会,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地登记,一个社区一个社区地登记,一个村一个村地登记。这样就尽可能地保证不出现疏漏。

 

对于新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将依靠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工作人员登记建档。苏健表示,市公安局希望在3个月内完成对全市所有新车销售点的规范管理。3个月后,全市电动自行车可在销售点直接完成登记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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