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第五十八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因此我那天特意保持15KM/H速度骑着自行车,看有多少电动车比我慢。结果不出所料,几乎所有的电动车都刷刷刷的从我身后超过,最慢的也
在20KM/H以上。
这种现象交警是不是该出面整治一下呢?在电动车制动装置不过关的情况下,又超速行驶,这可是极大的安全隐患哪。
所以,我倡议骑电动车的人,为了您和他人安全,请不要再超速行驶了。
网友观点:
象象:只能用15公里的速度谁还买这个东东呀?再说:为什么厂商不生产时就限速呢?要说就说生产商吧。
石中刃:电动车设计时速就是30码左右,找制造商理论去吧,怪骑车的人有什么用?
xuebai:限速是一回事,超速又是另一回事。照2楼,3楼的说法,汽车超速是不是也应该怪它没有限速呢?一辆车最高时速多少,它只是一个性能指标,并不意味着你一定要开到这个数。还是开始那句话:为了您和他人安全,请不要再超速行驶了。
灵光乍现:危害太大,顶楼主的,为自己为家人为他人,真的应该控制速度。
lzq820131:15KM?还没骑自行车快呢!车速快不是出事故的唯一因素。车况,车的安全质量,车的刹车性能,以及骑车时有没有集中注意力,有没有密切观察路口的交通状况!在这里我不是赞成超速,但是15这个数字是不实际的。就像小区机动车限速5KM,可能吗?一档起步都不止5KM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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