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唐山市被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发展改革委联合批准为国家第二批“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市,成为全国20个试点城市之一。唐山也是河北省首个跻身该工程的城市。
据悉,唐山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营运车型包括混合动力大客车、纯电动客车、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客车和纯电动专用车等5种,示范推广将首先在城市公交、出租车、公务和邮政等公共用车领域开展。至2012年底,拟示范运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数量达1660辆,建设大型标准模块化充(换)电站6座、中型整车快速补给站6座,充电桩500台(套),并建立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管理信息化平台。
按照有关规定,国家将根据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和资金申请,对试点城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给予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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