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福建省电力公司最新统计显示,截至14日,福建已在福州、厦门、三明、龙岩4市建成并投入使用124个电动汽车充电站(桩),预计10月内还将在福州投运中型公用电动汽车充电站1座,并购买6辆纯电动汽车投放福、厦两地作为电力抢修和服务用车。
已建成的124个电动汽车充电站(桩)中,有中型公用电动汽车充电站1座,位于厦门市湖里区华荣路东侧,已于8月25日投入使用;充电桩123个,其中福州市区35个、厦门市区70个、三明市区16个、龙岩市区2个。单个充电桩占地仅0.5平方米,名称为CEV1100交流充电桩,充电口位于右侧,正面有一个急停按钮;因其为高电压、大功率设备,操作前必须确认电动汽车的电源已经关闭。
目前,位于福州110千伏新港变电站边上的汽车充电站预计10月内可交付使用。按照今年初工作计划,福建省电力公司年内将在全省建成投运充电站2座,交流充电桩300个,同时加快有关电动汽车配套供电设施建设与改造,为充电设施的接入创造条件,同时加大充电设施运营管理,积极开展专业化的充电配套服务,包括电池租赁、电池充换及检测维护等。
据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尚未出台电动汽车充电价格实施细则,预计将按商业电价标准收取。初步测算,一辆纯电动轿车每百公里耗电量约7-12千瓦时,电动公交车每百公里耗电量约为100-120千瓦时,以目前福建省商业用电价格计算,纯电动轿车行驶100公里不足10元,而同等情况下燃油汽车约为6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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