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限速电动车成“超速车”

来源:《丽水日报》      2006/11/1   浏览7032次   

“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是不能超过20公里吗?怎么现在丽水街头的电动车跑得比摩托车还快?”昨日,市民陈小姐骑自行车经过市区某十字路口,由于恰好是红灯,陈小姐便停了车,不料与此同时,身后传来一阵刺耳的刹车声,紧接着,陈小姐便连人带车被撞倒在地。原来,一辆飞速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由于刹车不及,直接撞上了陈小姐的自行车后轮,随后又加速离去。

根据浙江省去年出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要求》,电动车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而《道路交通安全法》则要求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事实上,按照相关行业规定,没有安装时速20公里以下限速器的电动车,是不允许上市销售的,可丽水的电动车为什么会变得“动如脱兔”呢?

“限速器”形同虚设

在位于解放街的一家电动车销售店,店主向记者推荐了一款所谓“豪华车”,原因是这种车没有纳入《准许在全省上牌照的产品目录》,不用上牌。当记者询问电动车的时速能否调高时,店主笑着说:“放心,只要调一下限速器,时速40公里以上绝对没问题。”

随后,店主便在一台样品车上演示了“变速”的全过程——从位于车子踏板下方的限速器上拔出一根有方形插口的电线,车速当即就提高了近一倍。“这个插头就像电脑的‘热插拔’,插上了,车速就慢;拔下来,车速就快,容易得很。”当记者询问这样的“超速车”会不会被交警没收时,店主表示,很多买了电动车的人都是在“变速”后才上街行驶的,所以根本不用担心违规的问题。“这种插拔式的限速器,本来就是厂家有意设计的,要是最高时速真是20公里,还不如骑自行车快呢,谁还买电动车呀?”

“超速车”隐患多多

“电动车,速度越快,危险就越大。”解放街一家自行车修理点的郑师傅告诉记者,如果电动车的限速器随意拆卸,车子的可操控性就会大大降低,因为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车子的重量、刹车系统、车架强度基本上都是针对最高时速20公里的设定而设计的,如果车速过快,车身的其他配置却无法随之提高性能,行驶过程中就非常容易发生意外。

据郑师傅介绍,虽然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车整车的重量不能超过40公斤,但目前丽水电动车市场上不少“豪华车”都远远超出了这个标准。车重超标导致车辆的运动惯性增大,而调节限速器后车速超标则导致电动车刹车部件负担过重,无法正常运行。一旦遇到紧急情况,电动车不仅不能及时刹车,还会发出尖锐刺耳的噪音。

车辆管理遭遇真空

根据《准许在全省上牌照的产品目录》规定,只有具备脚踏装置的电动自行车才可纳入其中,其他诸如“豪华型电动车”,是不能办理上牌手续的。然而,这些不允许上牌的车却依然在丽水市场上大量销售,目前仅市本级就有数万辆电动自行车属于“无牌驾驶”。因此,对于马路上行驶的电动车,只要没有造成交通事故,交警一般不会去管理,也无法进行管理。同时,市车管所一名工作人员则表示,由于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电动车归入了非机动车类,而车管所负责管理的是机动车辆,因此电动车也并不在其管辖范围之内。

“在没有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之前,要禁止所有时速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上路,是非常困难的。”市交警部门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即便电动车发生了交通意外,也很难判断出究竟是否因超速而引起,因此对电动车的管理应当从源头抓起,有关部门应制定强制性规定,要求电动车生产厂家改进限速装置,使其难以被改造或拆除,真正达到限速的目的。

(记者 崔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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