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百度搜索电动自行车时,除了最新的电动自行车行业新闻,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新闻更是占据大半的页面。
电动自行车因便捷而被众多消费者喜爱,数量也与日俱增,但随之而来的交通安全问题也成为人们心中的一大隐患,让电动自行车被挂上了“马路杀手”的称号。
其中当事人保险意识淡薄,很少为电动自行车投保相关商业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较高的赔偿款使双方无法真正达成和解,最终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这一原因成为重要因素。然而目前市场上电动自行车在保险方面处于薄弱状态,无法为电动车上路提供保障。
然而电动自行车保险是非常有必要的,用预付的金钱保障未来损失,事故是无可预知的,穿梭在车水马龙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更是尤为重要了。为减少因电动自行车产生的纠纷,不少地区都推出了针对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长兴县:
从2009年9月开始,浙江省长兴县开展了电动车防盗备案登记工作,并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了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到目前,该县已有5.5万辆电动车办理了防盗备案登记,其中4万多辆车子自愿投保。
金华:
2010年09月起,中国人保财险金华市分公司特推出了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包括第三者责任保险和驾驶人员保险两个险种:凡是金华市范围内的电动车、人力三轮车等可以上路行驶的非机动车,每年只需缴纳65元保费,如果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第三方可以获得最高4万元的赔偿,驾驶、乘坐人可获得3000元赔偿。
义乌:
从2010年9月15日开始,义乌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可直接在销售点办理投保手续。此前已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可到人保财险义乌分公司城市营销部办理(稠州中路371号)。“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是自愿办理的,义乌警方鼓励市民积极投保。据了解,这一险种的年保费为120元,最高可赔付12万元。
常州:
从2010年11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推出,为电动车上路提供保障。据悉,该险种收费低,保障额度高,每年交费100元可以得到累计8万元的赔偿。这项新险种将在,随着常州电动车上牌工作启动同步实施。
给电动自行车上保险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特别是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逃避,保险公司的介入将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保障电动自行车车主的权益。
目前电动自行车保险处于自愿状态,以至于保险率并不高,如果让电动自行车第三险成为强制险也不失为一种保障手段。当然这需要电动自行车所有者的配合,提高保险意识,而国家也应该形成电动自行车保险系统,让电动自行车真正是环保便捷的,而非马路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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