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距全面禁摩时日无多,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也几成定论。民间的争论却不因政令推行冷却,相反,因民生利害的切近,这场禁与反禁的争论却日趋白热化。尽管城市政府的治理选择,努力表现出种种形式上的善意,然而,禁摩禁电所伤及的底层利益,所引发的生活震荡,仍将是民众不得不面对的坚硬现实。这场持续高涨的争论,以讨论治理方案的合理性始,以民生多艰的慨叹而终。政令本身的正反意见已经清楚明了,讨论背后的民意立场却值得辨析回味。
我们需要一个怎样的广州?城市政府以它不容挑战的政令,为我们给出答案。禁摩禁电就是这些答案中的选项。在城市决策仍然无须顾忌民意的时代,这样的答案面孔冰冷,表情陌生。然而,这场禁摩禁电的争论,已经不再是单纯的官民之争,在更大的时代背景里,它与贫富差距的现实契合,演化为民间立场的互相胶着。“请给穷人们一点阳光”,这是争论中最令人难忘的声音。
一个城市治理方案的讨论,在弱势者权利的悲情呐喊中走向高潮。这是社会情绪的借题发挥,还是底层民众进退无路的痛感?
早在2001年8月,广州市就对排量在1000 cc以下(含1000 cc )的微型车停发牌照,并在市内多个路段禁止微型车与摩托车行驶;与此同时,从2004年5月1日起开始分三步走限制摩托车,直至2007年1月1日在广州市区全面禁摩;而作为全面禁摩的后续措施,本月初,广州市又获准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行驶。至此,广州的道路交通,从禁微到禁摩到禁电,加之目前广州城市道路系统与自行车的互不相容,低端的交通工具已经全部禁绝。
按照城市政府的解释,人们的出行问题在禁微禁摩禁电之后,将通过鼓励汽车消费和发展公交系统来解决。然而,交通出行并非禁微禁摩禁电背后的全部问题。道理很简单,微型车、摩托车、电动车所承载的,除了出行便利之外,还有重要的运输功能。无数底层民众的生计生活,正是基于它们而存在。城市政府为底层民众的出行作出承诺时,却没有为他们的生计运输作出安排。所谓底层民众利益受损一说,显然不是“刁民为难政府”的托词。
因此,当我们以交通、治安、环保的种种理由,将微型车、摩托车、电动车全部赶出城去,要为这座城市许诺一个漂亮的未来。与此同时,却有一些无力者在为城市的“未来”付出代价。弱势者生活的痛感和无助,空间的逼仄和挤压,在这里却凸现得真切无比。在这里,不是穷人与富人的你死我活,而是一群人的城市目标对另一群人的生活方式的取代和放弃。两者的价值排序,有着不一样的轻重缓急。毫无疑问,另一群人,他们也是这座城市的主人。他们的沉默和转身离开,要令城市虚华黯淡。
由此,那些寄望禁摩禁电而令城市交通顺畅、治安良好的人们,还请哀矜勿喜,请为这座城市的无力者怀一颗愧疚之心。无论我们对于禁微禁摩禁电有着怎样坚定的理由,这样的选择,在道义上都是对部分弱势利益的最终放弃。而在禁微禁摩禁电的方案之外,这座城市的价值修补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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