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决策者身怀利器

来源: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2006/11/10   浏览3503次   

广州市政府将明令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的消息公布后,相比市民的无可奈何,厂家显然怨气更甚。甚至有厂家负责人表示:“会向省政府和市政府提交意见,表达我们的立场。”(央视《经济信息联播》11月5日报道)

广州市的“禁电令”无疑遭遇了强烈抵制,理由简单而有力:决策部门在以绝决的方式治理电动车的同时,既不给社会一个合乎情理的解释,对赔偿事宜也绝口不提,一副“我说是就是,不是也是”的傲慢姿态———当决策者身怀利器,却得不到应有的限制,必然顾盼自雄,“杀机四起”。

但问题是,公众再也不是政府羽翼下言听计从的木偶,那种靠强制推行的政府决策早已不合时宜,自下而上的、在博弈和辩论中生成的决策才是大势所趋。如果政府部门把自己的“关门决策”强加到公众头上,公众即便无法倒逼你“收回成命”,却可以在实施环节进行“反制度式抗争”,从而让你的制度要么沦为一纸空文,要么大打折扣。

学者崔卫平曾经诘问,“经过了这么多年的发言训练,为什么公共空间中的对话仍然如此劣质?”而我想进一步诘问的是,我们的公共空间中是否存在真正的对话?所谓“对话”必须是开诚布公、地位平等的,温和善意的,但看看现在便知,不管是垄断部门与公众,政府部门与公众,还是精英与公众,绝大部分交流,都是“跪着的”对“拔高的”、“流水”对“高山”气若游丝的乞求。

这种倾斜的话语格局,久而久之,难免造成“拔高的”强势者越来越傲慢,就像圣西门所说:“他们宁愿继续对其所谓的异端邪说大发雷霆,变得更加偏执,也不肯为了人类的文明和幸福后退一步。”而与此同时,“跪着的”的弱势者也不免冲冠一怒,共识的达成就此遥遥无期。

决策权称得上政府之公器,如果不加以限制,迟早会变成剥夺公民权益的利器,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说政府决策时的审慎和克制绝对是一种最可宝贵的美德。今天,我们要打造有限政府,要构建公民社会,都是基于这样一种考虑。

任何一种理性和负责任的决策,都必具有一种谦卑的气质,决策部门万不可认为自己有足够的智慧能穷尽时空之纬,最好的办法还是应从“密室”回归“谈判桌”,让各种意见都得到伸张,在观念与观念的碰撞中,最好的决策终究水落石出———该取消的取消,不该取消的原封不动,不得不取消的也要给予适当的补偿,刻薄寡恩的决策绝非政府所应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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