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不能获补偿 拆掉电池仍可上路

来源:广州日报      2006/11/15   浏览8880次   

广州电动车大限已到,今天起全面禁止上牌、上路。据交警估计,目前广州上路的电动车大概有2~3万辆,那么市民已有的电动自行车能不能获得政府的补偿与回收,这些电动自行车该如何处理呢?纠正教育期后,交警会如何处罚上路的电动自行车?昨天下午广州市公安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刘敬军接受《广州日报》等媒体记者采访,一一作答。

政府从没同意电动车上路

记:广州禁止电动车上路后,市民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能不能获得政府的补偿和回收?

刘敬军:不能。因为一直以来广东省、广州市政府都没有同意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也就是说,电动自行车一直是不允许登记上路的,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2004年9月我们就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购买电动车,所以禁止电动车上路后,市民手头的电动车是没有补偿的。

拆掉电池后可当单车用

记:市民手头的电动车应如何处理?

刘敬军:我们也考虑到市民的现实利益,市民可以把车辆的电池拆掉后,当一般自行车使用。

广州“禁电”是结合自身实际

记:像北京、上海,也是高度发达的大都市,并没有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为什么广州要禁?

刘敬军:其实各个地方的情况不同。一个政策的出台关系到城市经济发展和规划,国内好多城市就根据自身需要禁止了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像福建的福州、广东的珠海。我2002年去上海时,那里的电动自行车已经有90万辆,造成了城市交通压力很大,北京也只是四环以外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四环以内并不给走。

这次广州禁电动自行车,是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广州的实际情况决定的。广州的道路交通情况我想大家很清楚,依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广州的现实,再加上我们所进行的民意调查结果,广州禁电动自行车是有实际需要的。

骑电动车上路,罚款50元

记: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后,对于违规上路的电动车,公安机关会怎么处理?

刘敬军:这个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对于违规者罚款50元。11月15日至11月30日,是我们的纠正教育期。

小区、校园不能成“特区”

记:有的市民建议,小区和校园内可以划成“特区”,区别对待?

刘敬军:不会出现特区。道路包括了由单位管辖但允许机动车行驶的地方,小区和校园同样禁止电动车上路。

广州有30万电动车之说不实

记:省自行车行业协会有个统计数据,广州的电动自行车有近20万辆。根据央视的报道,广州保守估计有30万辆电动自行车。广州目前究竟有多少电动自行车?

刘敬军:我不知道那些数字怎么计算出来。从广州交警很负责任的调查结果来看,广州合乎条件(达标)的电动车是2万到3万辆。达标与否看四个方面:一、是否用电池作驱动,二、重量是否超过40公斤,三、速度是否超过20公里,四、是否有脚蹬功能。

市民反应:

早料到会禁止电动车

希望多发展公共交通

多位接受采访的市民获悉最终结果后,表示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是电动车禁了,摩托车也要禁了,不少市民会受到出行的影响,希望能出台更多的相关公共政策。拥有一辆电动车的吴先生说,他两个月前就逐步尝试乘公交车上下班,也能适应,但希望公交车能把价格降下来,多提供“一元公交”。

家住多宝路的刘阿姨则预计,虽然“禁电”令下了,但相信电动车仍会在相当一段时间内穿行在大街小巷中。禁电禁摩后,交警投入警力必将比过往大幅度增多,否则无法维护成果,这样一来,可能出现警力不足的问题。而目前广州交通协管员队伍虽然在不断壮大,但协管员毕竟没有执法权,如何解决警力不足,也是一个问题。

(记者 陈翔 通讯员 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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