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专项治理电动车盗窃案件

来源:现代快报      2011/1/21   浏览6017次   

打击盗车犯罪,登记发牌,规范二手市场,这是近日江苏警方为打击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出台的一系列措施,旨在从源头上管控,长效管理。

 

没有“身份证”就不得销售

 

昨天,江苏省公安厅在南京召开了部署治理涉车犯罪的专题会议。省公安厅厅长孙文德在会议上首先阐述了治理、管控涉车犯罪的重要意义:“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被盗案件占到全省刑事发案的四分之一以上,已成为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突出问题。”

 

他说,从以往每年的行风政风评议情况看,社会各界对江苏公安破大案的能力是满意的,但对公安机关批评意见比较集中的,往往就是电动车、自行车被盗这些“小案小事”。

 

因此,江苏警方高度重视“小车”被盗问题,在全省集中组织开展涉车犯罪专项治理。

 

江苏警方决定从源头抓起,协调经信等部门,督促省内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自行车生产企业刻制编码工作的有关规定。

 

记者了解到,编码具有唯一性,通常由15位数字组成,里面包括了生产企业、生产年份和流水号等信息,相当于电动自行车的“身份证”。而连云港警方在之前开展的调研工作中发现,合法车、赃车同在路上行驶,警方巡查时很难甄别,执法难度很大。有了“身份证”,警方的打击和管控才有了落脚点。

 

江苏警方称,力争从4月1日起,凡不符合国家编码规则的车辆一律不得出厂、不得销售、不予上牌;对外省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实行报备制度,及时采集出厂车辆电机号码等基础信息并录入平台。

 

力争从5月1日起,凡在我省市场销售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产品全部纳入登记备案。各地公安机关特别是生产、销售企业所在地公安机关,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的源头监督和管理,切实防止无编码的新车流入市场。

 

所有电动车都要登记发牌

 

“要狠下决心,全面开展机动车信息采集和发牌登记工作,”孙文德在昨天的会议上表示。据介绍,目前全省至少有四五千万辆非机动车在群众手中使用,其中大部分没有发牌登记。

 

非机动车仅有了编码这个“身份证”还远远不够,需要和买车人的身份信息对应,才能真正在打击犯罪中得到应用。因此,警方认为,做好非机动车发牌登记、信息采集工作,是这次专项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警方表示,为避免重复劳动,省公安厅允许各地沿用已有的工作模式,不作统一规定,但总的原则是所有非机动车都要发牌登记。同时,建立非机动车登记上牌管理制度,达到区分合法非法、全面纳入管理的目的。

 

而对在售车辆,要督促销售点和专卖店设立信息采集点,统一安装信息采集终端,落实商家、店主的信息采集责任。各地警方也将组织社区民警深入辖区进行全面清理登记,摸清车辆底数,督促登记或办证上牌。

 

同时,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支持,解决好非机动车上牌登记的成本费用问题,最大限度地减轻群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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