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上午,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市高村镇虎山村的孙国民从某电动自行车超市买了一辆贴有家电下乡专用标识的电动自行车,并当场领到补贴款260元,成为文登市享受此项惠农政策第一人。这标志着文登市电动自行车“下乡”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据了解,孙国民购买的这款“下乡”电动车,价格为2050元,财政补贴260元,他实际只花费了1790元。
按照家电下乡有关政策规定,购买下乡电动自行车单价在2000元以下的,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单价在2000元(含)至3800元之间的,给予260元定额补贴。电动自行车下乡补贴实行“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的兑付方式,补贴资金从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中列支。农民在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下乡家电产品时,可凭身份证、户口簿和产品标识卡、销售发票等,当场申领补贴资金。
据悉,文登市是电动自行车销售大(县)市,全市共有电动自行车经销商20余家,年销售电动自行车近万辆。业内人士表示,随着电动自行车下乡政策的逐步落实,文登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前景将更加广阔。“13%的补贴政策可拉动电动车整体产销量20%的上涨,对电池、轮胎等配套产业的间接影响也将水涨船高。”业内人士对文登市下乡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极为乐观。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