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原则性通过电动车管理办法及公共租赁住房

来源:南国都市报      2011/3/1   浏览3720次   

昨天上午,海口市委副书记、市长冀文林主持召开的第十四届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上,《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海口市电动车管理办法(草案)》获原则性通过。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海口市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表》、《关于做好调整专职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工作的通知》、《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海口市电动车管理办法(草案)》。

 

在《海口市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表》中,把海口市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为118项,分别明确了责任事项、分管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以抓好“十二五”开局之年工作,实现预期目标。《关于做好调整专职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工作的通知》旨在进一步稳定信访工作队伍,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信访工作顺利开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为建立和完善海口市住房保障制度,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海口市结合实际,制定了《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海口市电动车管理办法(草案)》已在本次会议上原则通过,将提请人大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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