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电动助力车遭禁行 市民不知情称不便出行

来源:大华网      2011/3/11   浏览19384次   

 

汕头不少车行仍在销售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因其价格低廉又节能方便等特点,受到外来务工人员、老年人群和中低收入者的青睐。随着“治摩”工作的开展,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行驶成了市民十分关心的问题。去年底,汕头开始实施“治摩”,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违反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纳入综合治理摩托车的工作范围。同时,汕头充分调研和借鉴外地“治摩”经验,认为确有必要依托特区立法权的优势,将禁止电动自行车在特区范围内注册登记、上路行驶予以统筹规范。

 

本月5日,在本报刊登的《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其中第二章里提出: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动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除外)的非机动车不予注册登记,禁止在道路上行驶。那么对于禁止电动自行车和助力车上路,市民有何看法呢?

 

反对:电动车禁上路加剧出行难

 

记者了解到,很多市民对电动自行车无法上牌和不允许上路毫不知情。在澄海某中学就读的小曼由于学校离家有段距离,去年就买了辆轻型电动车代步。对于电动车能否入牌的问题,小曼一脸茫然,她说:“这个又不是摩托车,应该不用入牌,也不会纳入‘治摩’范围吧?”而小曼的父母也表示不清楚是否能入牌,“购买时车行并没有提到这个,只是说现在这种车买的人最多,行驶速度也不高,比较安全。”

 

家住市区金园路的陈阿姨每天都要去龙北市场买菜,路上她选择电动自行车代步。“这种自行车时速还不到20公里,又可以作脚踏车用,很方便。”对于《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的电动自行车规定,陈阿姨表示不支持,她说:“汕头毕竟不是广州那样的大城市,我认为这些电动自行车不违规就好,它不过比自行车多了个电池速度快一点而已,在市区行走多方便呀,这个也禁止了那以后我们出行不是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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