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是省内首个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管理的城市,昨天下午,备受关注的《惠州市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办法》(简称《办法》)终于正式出台:本月20日始,该市正式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路。
《办法》规定,准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规定,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前后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的电动自行车。其整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轮胎胎面宽度不大于54毫米。
惠州市准予登记的区域范围包括:桥西、桥东、江南、江北、龙丰、河南岸、水口等7个街道办事处,辖区的常住和暂住居民购买拥有的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每人名下只限登记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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