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电动车销售火爆 限期淘汰消费者不买账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1/7/22   浏览1049次   

日前,国家四部委联合下发通知,限期淘汰在用的超标电动车。然而,记者近日在河北省会走访发现,超标电动车依然销售火爆。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根据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超过这一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今后将不得按照非机动车注册登记,并将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进行淘汰。然而,近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市场上的电动车依然“超标”严重,且大多消费者对国家标准也“不买账”。

 

市场:电动车多“超重”,时速不快不好卖

 

记者走访了河北省会东海国际电动车市场和多个电动车零售点后了解到,目前省会在售的电动自行车不算电池重量,车身最轻的也有37公斤,绝大多数车的重量在45公斤至60公斤左右,时速多在30公里至50公里之间。“时速在20公里以内的电动车,比自行车的速度快不了多少,基本没啥人买。”东海国际电动车市场的多家销售商告诉记者。不少销售商同时反映,因为担心车太轻骑着不稳、禁不起碰撞,目前很多人都倾向于购买稍重一些的电动车。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虽然一些大品牌电动车生产时将时速设定在20公里以下,但在销售过程中都会按购买者要求将时速调高到30公里左右。

 

争议:国标12年前制定,“超标”电动车限期淘汰有难度

 

采访中,对通知参考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999年制定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市民存有很大争议。大家认为,12年前电动车的国家标准跟现在的情况早已不相适应。

 

同时,对在用超标电动车进行限期淘汰,通知要求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补贴等方式,业内人士表示,这都涉及操作成本问题。家中已有2辆电动车的高先生表示,当初花两三千元买的电动车,以旧换新、折价回购顶多值几百块钱,如果不是自然报废,不会提前淘汰。

 

隐忧:电动车换轿车倾向恐增加交通拥堵

 

“如果以后不符合要求的电动车不能按非机动车注册登记,将考虑买一辆中低档的轿车。”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市民有将电动车换成轿车的倾向。许多市民担心,这将有可能导致汽车数量的激增,并加剧交通拥堵。“超速、超重只是电动车存在安全隐患的部分原因。更多的电动车交通事故,主要是因为电动车车主逆行、抢道、闯红灯等违规行驶造成的。”采访中,有市民建议,还应从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法规意识、改善电动车出行条件等角度多加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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