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山东省电动自行车消费争议纠纷解决办法》
(讨论稿)征求意见座谈会的通知

来源:      2006/12/5   浏览7476次   

各电动自行车公司、零部件生产企业、经销商和消费者代表:

  根据当前山东电动自行车市场消费需求情况,为了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电动车行业健康稳步发展,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和山东省自行车行业协会联合起草了《山东省电动自行车消费争议纠纷解决办法》,定于20061219在济南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现将座谈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20061219日上午900

二、     地点:济南国际会展中心大酒店(济南市工业南路28号)

注:会期一天,外地参会代表可于1218日报到,会议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三、     参加会议人员:生产企业派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售后服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经销商代表派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四、     各参会单位在收到《山东省电动自行车消费争议纠纷解决办法》(讨论稿)后,先在企业内部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意见在会前书面传真至山东省自行车行业协会,或者将修改意见带至座谈会上进行交流。

五、     座谈会组织单位联系方式:

电话:0531-82386077   86942728

传真:0531-82385199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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