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出台新能源汽车政策

来源:金华日报      2011/8/19   浏览1216次   

  为加快市区新能源汽车试点进程,拓展本地新能源汽车市场,政府决定加大财政补贴推广力度,单位和居民购车财政补贴最高可达每辆8万元。


  主推“康迪”、“青年”、“众泰”


  市府办在刚下发的《关于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政策意见(试行)》中,对新能源汽车推广车型予以明确。新能源汽车启动阶段为期3个月,选用浙江康迪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KD5010XXY型纯电动汽车作为试点车型。3个月后,推广车型扩大至青年汽车集团的纯电动公交车和众泰集团的JNJ7000EVA1、JNJ6400EVL2型纯电动汽车(由在市区注册的独立法人销售公司销售)。


  购锂电池电动车补贴8万元


  市政府决定,对金华市区单位和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进行财政补贴。具体补贴政策有4项内容:第一,购买铅酸电池纯电动汽车,采用阶梯形式给予财政补贴,第1~500辆每辆补贴3.2万元,第501~1500辆每辆补贴2万元,第1501~3000辆每辆补贴1.6万元;第二,购买青年汽车集团生产的纯电动公交车,按销售价的50%给予补助,每辆最高补贴50万元,补助车辆数由市政府确定;第三,购买锂电池纯电动汽车,每辆补贴8万元;第四,2011~2012年,省财政和市财政每年各安排1500万元,专项用于金华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财政补助指标用完为止。


  新能源汽车进政府采购目录


  《关于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政策意见(试行)》明确把“康迪”、“众泰”、“青年”等新能源汽车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引导本地公共机构购买本地产品。政府鼓励公共事业部门购买新能源汽车。税务、城管、工商、电力、邮政、供水、电信、移动、联通等在试点区域内设有众多服务网点,为客户提供上门服务的公共事业部门要积极响应市政府号召,踊跃购买新能源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据悉,为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为单位和居民驾车出行提供便利,金华市区试点范围内将设立纯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


  补助资金当月审核次月拨付


  根据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申请流程,由购车单位和居民提出补助申请,填写购买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同时需要提供5种材料的复印件,包括购车发票、购车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购车居民的身份证、在金华市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车辆行驶证(查验原件)、购买者的开户银行账号或银行卡号、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市经信委初审后,由市财政局在次月10日前审核拨付给购车单位和居民。


  市经信委有关人士特别提醒,购车单位和居民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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