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加入杭城 黑摩的死灰复燃

来源:今日早报      2006/12/12   浏览5554次   

日前,一位外地游客向本报投诉,由于不熟悉杭州,他在长途汽车东站下错了车,车站口的一辆“摩的”来兜生意,将他载到火车东站,司机强收了他30元钱,比打车还要贵。

自2003年以后,杭州市已禁止摩托车上路,“摩的”这门营生早应退出杭城。但是记者调查后发现,在汽车北站、火车东站等几个大型客运枢纽中心站,以及杭州主城区边缘的十几个大型专业市场门前,由于交通不便而人流物流集中,违法营运的“摩的”死灰复燃。更有甚者,改用电动自行车载人载货,给交警的查处增加了许多难度。

亲历

小巷深处“摩的”拉活乱要价

下午3点,记者来到汽车东站。刚一出站,一窝蜂围上来一群人,嘴里喊着“打车”、“摩托车”、“住宿”……嘴里着“摩托车”的,都是只身一人,看不见车的踪影。

从汽车东站拐上新塘路,连续碰到五六个人向记者低声招呼:“到哪里去?坐摩托车,方便还便宜。”这些人都装出四处闲逛的模样,与行人说话十分小心,一看到城管队员或者巡警过来,马上闭口,不再搭理行人。

见记者一直在问路,一个“摩的”司机王先生很热情地上来招呼,得知记者要去火车东站,他表示至少要20元钱,“已经是最低价了,生意好的时候25元都不去,要30元呢。”从汽车东站到火车东站,坐公交车不过两站路,但这位王先生诓记者说,到火车东站非常远,而且现在正是晚高峰,路上车都堵牢了,出租车是打不到的,坐“摩的”,他可以走小路,又快又省钱。

谈妥价钱后,王先生拉起记者往一个小巷子里走,说摩托车就停在巷子里面。记者询问为什么不把车推出来,摩托车是否不准上路时,王先生再次诓记者说,摩托车只是不能停在街上,但载人上路是没有问题的。

上车后,摩托车一路风驰电掣,而且走的都是小路,大约4分钟后就到了火车东站,同样停在一条小巷子里。王先生收了记者20元。

记者把遇到的情况向管理人员作了反映。一位在东站巡逻的城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大力整治后,一般在上班时间,东站周围的马路上已很难看见“摩的”的踪影。但对藏在小巷子里的“摩的”,查处起来有相当的难度。而一位在新塘路口值勤的协警则告诫记者,“摩的”早已不准上路,这些“摩的”司机为了防止被交警抓,都选择走一些偏僻的小巷子,如果碰到歹人,可能连自身安全都无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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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接合部“摩的”横行

一连数日,记者来到沈家桥村、花园岗、钱江小商品市场、彭埠镇、三堡村等地暗访,发现在这些较偏远的地方,“摩的”仍然横行不止。

在汽车北站及汽车城一带,“摩的”队伍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石祥路上的公交站点,更是“摩的”的高密度聚集区。

    一番讨价还价后,记者在汽车北站打了一辆“摩的”。从汽车北站到汽车城,步行不过10多分钟,但“摩的”司机黄师傅坚持要收5元钱。“都是这个价格。”黄师傅说。

据黄师傅透露,仅汽车北站到祥符镇这一带,每天至少有三四十辆“摩的”在沿途拉活。尽管竞争比较激烈,但生意还算红火,尤其是下雨天。“每天能赚100多元,凑合混口饭吃。”

在和司机的闲谈中,“摩的”闪转腾挪、一路逆行来到浙江食品市场对面的十字路口,路口的红灯已经亮起来了,但“摩的”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而是加速穿过马路。王师傅说,“(摩的)交警通常要管的,但我这车是正规残疾人摩托车,有牌子的。”不过残疾人摩托车用来运营也是违法的,交警会抓,他曾经被抓到过一回,罚了钱。所以他们经常在交警下班后的空隙出来拉活。

在钱江小商品市场门口,至少有20多辆“摩的”,几乎都没有牌照,司机大都操着外地口音。一个小伙子凑上来说,市场门口没有公交车站,很多市民图方便,都会打“摩的”。从这里到上塘,价格最低是5元。小伙子说,为了避开交警,他们一般都挑选距离市中心较远的地段运营,尤其是城郊接合部。

电动自行车加入违法营运队伍

记者在暗访时还发现,除了“摩的”,部分电动自行车也加入了违法营运的行列。在汽车东站前的公交车站牌下,常常能见到七八辆电动自行车在慢悠悠地四处转,兜揽生意。这些电动自行车挂的都是外地牌照。

记者在彭埠镇碰到一个拉活的小伙子,小伙子口齿伶俐,力劝记者坐他的车去车站:“您也没拎大包,坐电动自行车,方便快捷,到汽车东站只要10块钱,还可以抄近道。打出租车至少20块,绕道还堵车。”他告诉记者,由于这一带交警整治力度特别大,每天都有“摩的”被查扣,和他一样,很多在这一带拉活的“摩的”同行换成了电动自行车。“每天晚上给电动自行车充10小时的电,白天可以开七八个小时。”这个小伙子对记者说。

交警对此也非常无奈。杭州江干交警大队四中队中队长刘祖辉介绍,2006年以来,交警加大了查处力度,现在,在火车东站和汽车东站等地,“摩的”已大为减少。“摩的”目标明显,比较好抓,但电动自行车拉活儿还是新鲜事物,而且很难分辨对方是不是在拉活儿,执法起来有相当的难度。四中队的民警徐飞对记者说,这些电动自行车都是双电瓶,功率非常大,都挂着外地牌照。和摩托车不同,电动自行车是可以上路的,即使是载人营运,也只能以非机动车违章载人处罚,最多罚款20元。因此,近来电动自行车违法营运有上升的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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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为了自身安全不要搭乘黑车

尽管很多人都知道坐“摩的”危险,但在一些出租车不愿意去、公交线路又延伸不到的地区,还是有许多市民为了图方便,用“摩的”代步。在钱江小商品市场摆摊的朱女士告诉记者,每天她都打“摩的”回她住的上塘镇。“‘摩的’方便,可以直接把我送到家门口,而公交车经常要等半天,上车拥挤不堪,下车后还要走半天才能到家,尤其是上下班高峰期,路上堵得厉害,摩的就特别快了。”

但大部分市民对“摩的”深恶痛绝。家住彭埠镇的张李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禁摩后,这些“摩的”早就不该再出现了,但在彭埠立交桥下,上下班高峰时“摩的”仍然很多,占用本来就不宽的非机动车道,造成道路拥堵,而且“摩的”在车流间随意穿行,和行人、机动车抢道,更有很多“摩的”是无牌无证车辆,出了事故就逃之夭夭,很危险。

“整治四小车、黑‘摩的’,政府花了很大成本,交警也下了很大力气,查了不少黑摩的,在我们的停车场已经停满了被查扣的黑‘摩的’。行动力度如此之大,但就是屡禁不绝,因为有需求就有市场。从自身安全的角度出发,我们呼吁市民不要搭乘‘摩的’或电动自行车。此外,有关部门还需要多动脑筋,进一步方便市民出行,才能做到标本兼治。”江干交警大队四中队中队长刘祖辉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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