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电动车事故多预防事故交警支招

来源:电动车商情网       2006/12/15   浏览5179次   

近日,一男子骑电动自行车在永康城区不慎将一辆相向驶来的自行车撞倒,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向自行车主一次性赔偿200元。

永康市交警一中队的徐警官告诉记者,近期,在辖区执勤时,常会看见骑车带人、超速、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快车道行驶等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交警提醒,电动自行车必须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无机动车道的靠右侧行驶。其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

他表示,当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遇到险情时,一定要松开速度控制把手;购买电动自行车后,切不可擅自改变其原有配置;同时应自学一些交通方面的知识,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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