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改色令”遭非议看决策匆忙出台

来源:南京日报      2006/12/18   浏览3469次   

昨天本报转发了新华社消息:哈尔滨市耗巨资为出租车统一改色引争议。

哈尔滨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进一步提升哈尔滨出租车外观形象,方便人们识别和监督出租车,管理部门决定从2006年开始花巨资(管理部门买单)对出租车进行车体改色,新色彩共5种,已有1100多辆出租车率先改装上道运营。

然而,对哈市政府出资为出租车“提升形象、方便市民”,许多人并不领情。市民认为,哈市出租车大部分为红色,本来就挺好认,改成多种颜色后反造成识别混乱;每辆车新喷漆费用高达1200元,且只限于五家汽配企业承担改色工作,有行业垄断之嫌。不少出租车司机则提出,原厂漆能挺到8年,改色后只能挺一年,一年后还有人出钱喷漆么?此决策涉及到广大出祖车司机切身利益,连招呼都不打就推行,让人难以接受。如今,“改色令”已在社会各界质疑声中暂时中止。

昨天还有消息说,常州市明年将禁止电动车上牌,并将逐渐停止电动车上路。此事引来“如潮反对声”。一个代表性观点是:电动自行车问题涉及到那么多人出行权利,怎么能说封杀就封杀呢?

早些时,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在全国环保科技大会上指出:由于基础数据缺乏,有些数据失真,不能真实反映环境状况,许多重大环保决策实际上未经充分论证就匆忙出台,决策质量受到很大影响。哈市出租车“改色令”,常州市封杀电动自行车令,是利多弊少,还是弊多利少,姑且可以不论。但有一点应无疑:这些决策出台太匆忙了。

公共决策具有公共性,一旦实施,好则惠及万民,坏则祸及社会。因此,越是重大决策出台,越是要慎之又慎,认真论证,绝不能匆匆忙忙。尤其是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坚持民主决策,绝不能关门决策。千万别以为,权力在自己手上,就可由着自己性子来。有些重大决策出台即遭非议,最后不得不半途而废,和决策太匆忙直接有关。这不仅有损百姓利益,也有损政策权威性和严肃性,有损党和政府形象。

建设和谐社会,核心问题是协调利益关系。利益多元化及在利益多元化基础上形成的矛盾也不是可怕现象,重要的是要有利益协调机制。其中,首要问题便是利益表达和博弈。利益表达渠道畅通,利益博弈充分,才能化解矛盾,协调好各方利益,进而提升公共政策公共性和公正性,维护好最大多数人利益。在公共决策中“连招呼都不打”现象应当杜绝。我们应不断完善利益表达和博弈制度,使理性辩论和博弈成为常态,彻底改变公众参与常处于弱势地位的状况。

公共政策调整,意味着利益调整。既是利益调整,利益冲突也便在所难免。我们应解决的是,谁的利益应优先考虑?一般来说有三种选择:一是所有人利益都得到同等保证,二是多数人利益服从于少数人利益,三是少数人利益服从于多数人利益。第一种很难做到,第二种令人无法接受,第三种才是明智合理选择。确保绝大多数从政策调整中得到实惠,最需要贯彻多数人同意原则。就是让大众对决策拥有平等发言权,在利益博弈中充分吸收公众意见。也只有这样,才会顺利实现利益和谐,避免少数人以政策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确保决策真正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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