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投诉 九成电池差

来源:华商报       2006/12/19   浏览4440次   

本报讯  近两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轻便、易学、环保等特点,成为市民另一种代步工具。昨日记者从陕西省消费者协会获悉,今年以来,全省有关电动自行车的投诉已达上百起,问题主要集中在电池质量、寿命等方面。但由于国家没有相应的“三包”规定,消协在调解此类投诉时常常遭遇尴尬。

工商表示

电动车投诉90%是电池问题

张先生两个多月前,在西安伞塔路花了1800余元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但不久电动自行车出了问题:后减震架坏裂影响了车子的正常使用。张先生随后向经销商反映并要求对方免费维修,但经销商却要收取上百元费用,原因是减震架损坏,是由于张先生对车辆的后座进行改动造成的。无奈之下,张先生投诉至省消协。省消协调解认为,经营者无法提供造成减震架损坏的证据,且车辆购买时间只有两个多月,按照《消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应该免费为消费者维修。但对省消协的调解,经营者却一直不予理睬。记者从陕西省消协获悉,今年以来,全省有关电动自行车的投诉已达上百起,主要问题是商家承诺的公里数达不到、电池充不上电等。而工商碑林分局长乐坊工商所所长陈炜也表示,他们辖区的伞塔路是电动自行车的集中销售区域,今年以来就接到投诉30余起,90%的问题是电池问题,其他也有车闸、轮胎等方面的小问题。但两年来,能退换的车辆有三辆,就了不得了。

记者调查

自行组装多保修没统一标准

昨日上午,在伞塔路等销售电动自行车较为集中的区域,记者发现,不同的商家保修的范围、内容、时间均有差异。有些商家对电机的保修在2年,而有的商家直接承诺终身保修,而电池的保修有1年的、1年半的,也有2年的。而个别销售商说明书与实物的标识并不一样。陈炜告诉记者,目前电动车市场确实比较乱,包括相应的配件的标准也比较乱,没有统一标准。而据透露,针对投诉最为集中的电池质量及使用寿命问题,目前实行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国家标准中也没有强制性的技术标准,大多是厂家自行规定的产品标准。电动自行车主要四大部件为电机、电瓶、控制板和充电器,但目前市场上,不少小厂为了牟取高利润,自行组装电动车,以低价吸引消费者,导致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良莠不齐,难免留下安全隐患,陈炜说:“由于车辆的牌子比较多,伞塔路大概有40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点,但销售的牌子就达上百种,一些牌子销售一阵子就消失了。这样也导致电动自行车贴牌的情况比较多。”

消协提醒

车没有“三包”请索正规发票

“电动车既不属于自行车,也不属于摩托车,由于没有明确的三包规定作依据,处理起来很有些困难。”陕西省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样使得电动自行车消费维权问题成为难题。据了解,省消协等部门在受理电动自行车的投诉,只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参照现行的自行车“三包”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为此,工商、消协等提醒消费者,电动自行车不属于“三包”产品,一定要注意查看厂家的保修年限和售后服务,索取正规发票,以便今后投诉,厂家的有关承诺,应该在发票上注明。尽量选择在诚信度好的商场购买。一定要选择经实践证明质量可靠、返修率低、信誉高的品牌,厂家良好的售后服务、有厂家投保的产品也是必须考虑的因素。

(记者 陈静涛 实习生 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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