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是懒政的“替罪羊”

来源:大河报      2006/12/19   浏览4284次   

12月12日,常州市委市政府公布的《交通管理专项行动方案》在常州市民中炸开了“锅”,作为市民重要出行工具的电动车将迎来“大限”:2007年1月1日后购买的电动车一律停止上牌,无牌车禁止上路,有牌电动车在5年使用到期后也将报废!(12月15日《现代快报》)

广州市刚刚禁止电动车,常州市就迫不及待地紧紧跟上。但光是听听他们禁止电动车的理由就能知道,电动车其实是政府管理懒政的“替罪羊”。

先说电动车超速。这本是生产厂家的不对,政府有关部门难道不可通过严格管理,让那些不合格的超速电动车不能上市吗?在生产源头上不管不问,一路绿灯到了老百姓手里,叫人实在难服气!

再说刹车噪音。电动车的刹车噪音扰民不假,但能比汽车急刹车的噪音更烦人吗?并且,刹车噪音本来在制造过程中就可以控制,不给别人整改的机会就“一棍子打死”,又怎能以理服人?

最后说电池污染。把电动车电池到处乱扔,的确会造成环境污染。但前不久,在北京市已出台规定,电动车电池纳入生产厂家售后服务的有关管理规定,由厂家负责集中回收处理。北京能做到集中回收、集中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难道广州、常州市就不行?

至于说电动车占用人行道,抢占机动车道,扰乱了城市交通的问题,本来就是你城市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先是禁止摩托车,接着禁止电动车,不在管理上下工夫,难道让老百姓全部都去开汽车,城市就能解决交通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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