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亟待提升

来源: 新华网      2011/11/8   浏览4891次   

随着生活节奏加快,电动自行车因省力、环保、便捷等特点受到消费者的普遍青睐,一度热销。然而,参差不齐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使消费者不但没有得到实惠,反而麻烦不断。宁夏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一定要仔细检查刹车性能和电瓶、电池质量,谨防旧车翻新、以次充好。

 

记者从自治区工商局了解到,今年前三季度,12315指挥中心接听的有关电动自行车质量或售后服务的投诉有193件,占27类交通工具投诉量的11。52%。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电瓶充电不足或无法正常充电、承诺的公里数无法实现、电池以旧翻新或以次充好、以非原厂件冒充原厂配件;

 

二、有销售无售后的“孤儿车”泛滥,部分商家拒不履行“三包”义务;

 

三、保修时间短,维修点检测设备不完善,维修人员技术薄弱,售后维修价格高昂,售后服务态度恶劣等。

 

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具备3项标准,即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30分钟脚踏行驶能力不能超过7公里。而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品种繁多,整车质量和车速未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生产的电动车不在少数,很难保证刹车性能的稳定性和电机的正常运转。

 

另外,电瓶或电池的质量参差不齐,鼓包、“脱粉”、极板断格、短路、外壳损坏等情况也时有发生。电池以旧翻新、以次充好的售后潜规则让广大消费者防不胜防。“三包”约定不明确、售后维修乱收费等现象时有发生,致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损。

 

12315指挥中心提醒消费者到正规经营的品牌专卖店购买电动自行车,注意电瓶使用寿命和“三包”期内商家为消费者更换的电瓶是否是原车配件,谨防配置低劣电瓶等问题。并建议各级工商部门结合辖区实际,对电动自行车销售集中的市场进行规范,加强对经营户的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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